三、目标量化,协同有序,形成有特色的保障运行机制

战役机动保障力量是从现有战役力量中抽组和分离的,要把这种多元松散的力量构成统一有序、协调一致的有机运行整体,对战役作战实施快速机动保障,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我们认为,在其基本规模和结构确定后, 应以任务细化为基础,以能力量化为目标,以明确的时数界定为无形的“纽带”,构成上联战略保障力量、下接战术单位、内部运转灵活、外部协同有序、具有战役机动保障特色的运行机制。

**细化保障任务。**战役保障任务的细化,应以战役机动作战的编成、任务及战役保障力量在整体保障中的基本职能为参照,以基本任务为基础,进行逐级细化,层层分解。战役机动保障力量是以担负机动作战任务的战役军团为主要保障对象,其任务特点有四个方面:一是保障的区域范围可能在既定战区,也可能在跨战区。二是遂行任务的时机应立足于完成当前应急保障任务,并实施一定程度的后续保障。三是在使用方式上可能成建制使用,也可能分散使用;可能全部投入,也可能部分投入;可能担负一个作战方向和区域的保障任务,也可能担负数个战役方向和区域的机动保障任务。四是保障手段既可能采取机动伴随保障,也可能力弥补战役部署的空缺遂行区域定点保障任务。这就要求在细化战役编成内空军、海军、分部、保障旅、集团军等后勤保障力量的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问题:一是综合性。各种保障力量既要按专业、分层次赋予一定的保障任务,又要以此为基础进行任务扩展,使其具有集保障、作战、生存为一体的综合性任务。二是多向性。既要明确在既设区域遂行任务的要求,又要明确跨区机动保障的具体任务。如在指挥关系、保障方式的转隶变更时的任务;既要明确成建制使用的任务,又要明确分方向使用或解体使用时的任务;不同军兵种按职能遂行任务的同时,也要赋予一定的其它保障任务。如空军后勤在担负空中作战任务的同时, 也应担负一定的地面支援作战任务;应急保障旅在完成应急保障的前提下, 还要担负一定的常规保障任务。三是灵活性。战役机动保障任务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战役军团的编成和作战样式变化而发展。因此,应根据战役的进程和可能的发展,灵活赋予各自的任务。

**量化保障能力。**目前,我们对保障力量能力的设计,多局限于在定性范围的原则界定,操作性不强,这在高技术战役作战条件下显得很不适应,而且平时也因目标模糊无法进行建设标准和保障能力的评估,保障能力的量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其基本的量化范围和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要合理确定基本能力构成。由于战役机动保障力量担负着不同的保障任务, 而且任务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保障能力标准也需要不断积累和提高,很难用一个固定不变的常量指标来规范。据此我们设想赋予战役机动保障力量一个基本的能力标准,其它能力标准可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适当递增或递减。具体设想,以战役应怠保障旅的能力为构成基数,其基本能力指标应能遂行一次作战支援保障的需要。物资的储备能满足应急需要和持续保障需要。根据这个标准,战区、战区空军、海军、集团军、省军区后勤以及分部、兵站的保障能力可相应提高或降低。保障力量内部也应依据这一标准确定物资的携运量和加大储备量,以及卫勤、技术保障能力标准。其次,各种能力要互相匹配。这是实现战役机动保障力量整体联动的关键。主要包括同一层次战役保障能力之间要匹配,如分部与集团军后勤、战区空军、海军基地与陆军师后勤;不同层次的保障能力要相应对接,不能上下“一般粗”。如分都要与基地兵站对接,基地兵站要与野战兵站对接,从而构成上下联动的能力体系; 各种保障力量内部能力要相适应。如运输能力要与区域输送和跨区输送的能力相适应,与人力物力输送的数量相适应,油料、技术、修理能力要与运输能力相适应等等。

**明确时限要求。**时间是衡量保障能力、争取保障主动权的重要因素。在高技术条件下,战役发起突然,倘若失去了保障的时效性,再好的政策、计划方案、充足的物资,都将失去作用,一切有效的保障活动都应在一定的时

限范围内进行。因此,必须明确战役保障力量在关键环节、重要时节及重大保障行动时的时限要求。如在战役组织上要明确平战转换和出动时间、机动速度、展开撤收等时限。兵力和物资的输送、空运要明确起始和到位时间, 地面联运的始发、中转、换乘及到达时间,以及人员的乘车、下车、物资的装御时间;空投时,空中与地面的对接时间。我们设想,战役机动保障力量, 在反应时间上应与本级部队同步确定,机动时间上应在 24 小时内机动至战区任何一个地区,36 小时内可跨区展开,应急保障力量内部随着建制的缩小应相应缩短时间。总之,一切后勤活动的时限都必须在允许保障时间内进行。须指出的是。时间标准需要所有保障力量严格遵守,做到环环相接,如果一个环节的时间差错和延误,都会造成整个体系的紊乱。为此,平时训练和战时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倒计时”的办法,以强化时间意识,提高保障效率, 遇有战事快速启动,做到分秒必争。

**注重强化协同。**战役保障力量之间的协同,一般情况下,应在统一的指挥下,按照上述明确的任务、能力和时间组织实施,但由于高技术战争条件下战役作战情况多变,在按计划协同的基础上,还要严密组织随机协同。考虑战役机动保障力量处于战略与战术的中间层次,协同的重点应放在对上对下这两个主要环节上。战役力量内部诸军兵种后勤及地方力量之间的协同主要由战役合成指挥机构负责;与战略后勤应急支援之间的协同,通常由战略后勤指挥机构组织。平时应制定协同预案,并按方案组织协同训练,加强各种力量之间的联系和了解,确保战时协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