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突发性,要求沿海地区战役交通保障 应建立灵敏高效的快速反应系统

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突发性强,对运输保障要求急,要求我们尽快建立适应沿海地区战役交通保障需要的灵敏、高效、快速反应的指挥系统和保障力量。一是必须建立战役交通保障指挥机制。渡海登陆作战,交通运输保障运量大、任务艰巨;制约因素多,保障困难;涉及面广,组织指挥复杂。为此,必须建立与作战指挥和后勤保障体制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权威高效的交通运输指挥机构。战时军区可设立四级指挥机构:即以军区交通战备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军区交通运输联合指挥部,负责战区交通运输保障的统一指挥;沿海各战役方向成立由部队、海军、航务军代处、有关省市交通战备部门和港航系统等单位组成的部队海上输送联合指挥部,负责部队海上输送的组织指挥;各装载港成立被运部队、海军、有关地市交通战备部门、港航系统和航务军代处等单位组成的装载地域联合指挥部,统一组织装载工作;各装载点成立由港埠公司、船方、被运部队、海军、驻港军代处等单位

组成的码头装载联合指挥所,具体负责装载实施。使其实现军、政、民运输统一指挥。二是必须加强沿海战役交通保障力量的建设。为全面保障部队海上输送,必须加强沿海交通保障力量建设。首先应建立一支海上快速战备运输船队。在目前国家民船征用法尚未颁布之前,主要是对平时掌握的所需征用船舶,按专业化、正规化要求组建。同时,要建立一个具体负责后备力量动员的机构。该机构在平时协助制定商船的改装方案,并进行具体指导,战时则组织为部队海上机动提供运输保障。征用的船舶战时既可直接服役,与海军舰艇进行混合编队,又可采取分类编队,作为二类力量担负海上运输保障,必要时对一线力量进行补充。其次,要组建有力的交通工程技术保障力量。要以确保装载为中心,抓紧组建各类专业保障队伍,以便战时对重点目标的抢修,临时码头的搭设,装卸机具的维护,集结地域的整治,进出道路的构筑,港口对空的防御,战时舰船的修复,进出航道的疏浚、清障、打捞, 以及水上交通管理警戒等实施有效的保障:三是必须强化海上交通保障快速反应能力的训练。要组织交通保障指挥人员学习和研究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军交保障理论、组织指挥方法和工作程序,提高组织指挥能力;要加强各类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训练,明确战时可能的任务,制定和熟悉工程技术保障预设方案,并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训练,提高专业保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