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战区应怠保障部队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建立战区应急保障部队是完善我军后勤保障体制的新尝试,也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后勤支援理论的新课题,因此,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军委确定的建设方针,按照“合格、适应、配套、过硬”的要求,对战区应急保障部队的建设进行整体规划,谋求全面发展。

(一)全面建设,快速反应。所谓全面建设,快速反应,就是要求战区应急保障部队的编制体制与我军作战、保障体制的发展方向相一致,后勤装备水平要与应急机动作战部队的装备水平相匹配,能力结构要与可能担负的应急保障任务相适应。因此,只有加强战区应急保障部队的全面建设,才能

使之具有快速反应、快速机动和综合保障能力,在完成应急保障任务中,真正发挥“拳头”作用。

(二)立足现有,着眼发展。战区应急保障部队建设的起点,不应超越国力和军队建设经费的可能,不能脱离我军后勤建设的实际,必须立足现有。当然,强调立足现有的建设原则,并非不讲发展。立足现有与着眼发展并非矛盾,前者指建设的起点,后者系建设的目标,两者构成一个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只有正确把握好“低起点”与“高目标”的辩证关系,才能有效地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提高战区应急保障部队建设整体效益。

(三)规模适度,重点突出。所谓规模适度。就是要站在战略、战役的高度,加强对应急保障部队建设的宏观控制,使建设投量与我军战略和战区战役需求相适应,建设投向与应急保障部队所担负的保障任务相一致,防止全面开花,平均建设。所谓重点,就是按照“精干、灵敏、适用”的要求, 设计战区应急保障部队编制的规模,切忌“大而全”。从实际需要考虑,我国坚持和平共处,反对地区霸权,不搞对外扩张,这就排除了我军远离本土作战的可能,在高技术局部战争中,有强大的战略、战役后方作后盾。因此, 战区应急保障部队建设的规模须适度,摊子不宜过大,重点须突出。

(四)平战结合,建管并重。所谓平战结合,建管并重,就是要做到平时的建设与战时的需要相统一,建与管相结合,克服重供轻管、重建轻管、重钱轻物、重保障轻训练的现象。试想应急保障部队建设得再好,如果平时与战时脱节,训练与管理跟不上,也只能是“花拳绣腿”,起不到实际作用。因此,战区应急保障部队建设必须坚持平战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通过加强平时的战备训练、正规化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等,才能保证应争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和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