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眼于“联”,建立联勤的后勤组织和保障体系

陆、海、空、第二炮兵之间的联合作战,需要后勤有联勤的组织与保障体系与之相适应。为此首先应建立由各军种后勤及地方支前机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后勤联合指挥机构,由副指挥员负责,在上级后勤有关部门的支援配合下,统一指挥参加作战的各军种后勤力量和地方支前力量实施保障。在保障内容上,应明确划分联勤中统供与分供的界限,做到三军通用物资统一供应,通用装备统一修理,普通伤员统一收治,交通运输统一组织,地方支前力量统一动员分配。对于海、空军和第二炮兵的专用物资的供应、专用装备的修理、特殊伤病员的救治,仍由原后勤系统负责;在联勤的方式方法上,原则上实施就近就便保障,即参加机动作战的部队靠近哪个保障机构就由哪个保障机构负责实施保障;同时应注意各个战场后勤保障的特点,如海战场的机动作战,应以海军后勤为主组织保障,空战场的机动作战也需要陆军或海军后勤的全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