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同必须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在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战役中,后、技两个部门在有关问题上能否自始至终保持高度协调一致,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因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我们认为,其中必须着重解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一)建立具有高度权威的后方指挥机构
集团军后勤部和装备技术部作为两个同级部门,在协同运力使用、车船维修、后方防卫等问题时,很可能会由于力量不足等客观方面的原因或某些主观方面的原因而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对于可能出现的这类问题,仅靠后、技两个部门自身恐怕难以圆满解决。有效的办法是建立有高度权威,能
够统领后、技两个部门的后方指挥机构。我们认为,应当由合成军副职首长任后方指挥员。主要理由:一是我军装备工作分工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从客观上要求有合成军首长协调后方工作。二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战役对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依赖性明显增大,以及敌人注重打击我后方的作战思想,也要求加强后方组织指挥。三是战役后方是一个广阔的范围,除了后勤和技术保障单位外,还有预备队、二梯队等许多作战单位。由合成军副职首长担任后方指挥员,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这对于协调一致地做好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工作,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确定科学合理的后方部署
后方部署的原则、形式和要求,对于后勤部门与技术部门协调一致地完成好保障任务,有着直接的联系和重大的影响。选定后、技配置地域,通常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由合成军首长直接指定;二是由后勤、技术部门提出建议,经合成军首长批准。但不论哪种方式,在选定后、技配置地域时,都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应当是“相对集中,适应分散,便于工作,利于安全”。如果由后勤部门和技术部门提出建议的话,两个部门则必须适时进行协同。其协同的主要内容应当是:配置地域的选定,开设后方指挥所的方式及位置,有关部(分)队和库(所)配置位置,后方防卫等问题。关于后方指挥所的开设,我们认为,战区后方指挥所宜由后勤机关单独开设,可由战区司令部技术部弹药处等与后勤密切相关的部门派人参加。集团军后方指挥所宜由后、技两个部门合并开设。关于配置地域,我们认为, 后勤保障机构和装备技术保障机构应当配置在相邻地域,或配置在同一地域,并且后、技保障机构各自相对集中。关于有关保障部(分)队的配置位置,从便于协同和利于提高保障效率的角度上讲,运输、修理、救护等单位以及弹药、器材等库(所),原则上应当相对靠近配置。
(三)采取适当的保障命令下达方式
从表面上看,后勤保障命令和装备技术保障命令是分别下达,还是合并下达,似乎只是一个不同方式问题。其实不然,保障命令的分与合,直接关系到下级在执行当中的有关协同问题和保障效率问题。如果分别下达,从有关内容上讲,有可能出现不完全一致的问题;从时间上讲,有可能出现早晚不一的问题;从下达命令的效率上讲,必然会增加文电数量。如果战区司令部技术部按照编制体制把有关技术保障的内容纳入作战命令中下达,显然也很不协调。保障命令分别下达,将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繁琐和麻烦,影响保障的时效,甚至下级在执行当中出现偏差。我们倾向于采取合并下达后方命令的方式。其基本做法和程序是:在后、技两个部门对有关问题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各自拟制本部门的保障建议和保障计划;在作战(党委)会议上, 后勤保障建议由后勤部长提出,装备技术保障建议,战区由参谋长提出,集团军由装备技术部长提出;合成军首长(党委)批准后,再将有关内容合并成为后方命令,井以合成军军政主官首长的名义下达。这与现行的由军政首长签署后方命令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然,保障命令分别下达也并非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