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豪富

秦统一六国以后,秦始皇于始皇二十六年(前 221 年),将全国各地的

豪富之家 12 万户迁到咸阳。三十五年,又“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②。此外,秦还不断强迫个别的豪富、贵族进行迁徙,如灭赵后,将赵王迁徙于房陵③,并将当地的豪富迁于临邛。破魏后,又将魏的豪富孔氏迁于南阳。

秦始皇迁徙豪富的目的,一是在政治上对豪富进行打击。这些豪富虽然在社会大变动中丧失了政治特权,但经济上和宗法上还有很强的实力,他们是同中央王朝闹分裂的潜在力量,采取迁豪政策是为了从根本上使他们不能“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④。二是促进首都咸阳经济的发展。散居全国各地的豪富,都有大笔财富,也有丰富的经营之道,把他们集中到咸阳,对促进咸阳经济发展和增加秦王朝的剥削收入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