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手工业

春秋战国之间,手工业生产的一大改变在于,私人手工业的出现。西周春秋时代,我国的主要手工业生产都由官家经营,称为“工商食官”。当时的官府手工业,设专人管理,称为“工正”。工正管理着许多手工业作坊, 如铜器作坊、骨器作坊、玉石器作坊、兵器作坊等等。约在春秋战国之际, 从旧的官营手工业中分化出了各种私人手工业。

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战国时期有一些很有名的私营手工业主。如在赵国邯郸以冶铁成业的郭纵,和以煮盐起家的猗顿。还有秦国女手工业主寡妇清,她是继承家业以开采丹砂成为巨富的。另如蜀卓氏、宛孔氏的先人他们都是战国时的私人冶铁手工业主。

除大型私人手工业者外,至战国时社会上已存在大批个体小手工业者和普通农户家庭手工业生产者。当时一般人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不少都是那些小手工业者生产的。这些人脱离了农业生产,而以自己的手工业产品换取粮食。孟子讲的“以粟易械器”,“以其械器易粟”①的情况,反映了这种交易。这些个体小手工业者为数不少,或在都市开店摆摊,边生产边出售; 或在农村走乡串户。他们有的打制工具,有的造车,有的生产炊具,有的盖房,有的做棺椁。此外,由于战国统治者提倡耕织,且在征谷物赋税之外, 开征布帛,从而促进了家庭手工业,诸如纺织、编制竹器、草鞋的发展。

① 《孟子·滕文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