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商鞅变法以来的法律令加以补充和修订,颁布全国,对六国原有的法律令,除吸收有用的条文外,其余都予废除。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竹简中,不仅有对商鞅制订的秦律的解释和案例,还有从商鞅变法以来先后修订的各方面的律令,如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效律、游士律、牛羊律、傅律、捕盗律等等,不下数十种。虽远非秦律的全部,却可以看出从农业到手工业, 从徭役到交换,从经济到政治等多方面的内容。说明封建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极为广泛地使用刑罚手段对劳动人民进行压榨。秦律是加在农民身上的沉重的枷锁。

① 柳宗元《封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