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家

杂家是战国时期产生最晚的学派。“杂”是兼收并蓄的意思,“家”即一家之言。所谓杂家无非是既兼采各家又自成一家的学派。所以《汉书·艺文志》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议官”是陈说利害,权衡得失,为统治者出谋献策之职。所以,“杂家”思想就是综合百家思想,提炼其中“国体”、“王治”等政治主张为一家之言的学说。其代表著作有吕不韦召集门客编写的《吕氏春秋》一书。

吕不韦,生年不详,卒于前 235 年,战国末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 人。曾至韩国阳翟(今河南禹县)经商,“家累千金”。在邯郸结识为质于赵的秦公子异人(后改名子楚),认为“奇货可居”,遂弃商从政,数次入秦游说华阳夫人,促使秦孝文王(即安国君)立子楚为太子。秦庄襄王元年

(前 429 年),子楚继位。吕不韦被任为相国,封为文信侯。秦王政立,他继任相国,号称“仲父”。决策和指挥了一系列的军事进攻,取得胜利。秦始皇十年,被免相,出居封地河南(今河南洛阳),一年后,迁往蜀郡,于途中饮鸩自尽。他有家僮万人,门下宾客 3000。召集宾客在秦始皇八年编成的《吕氏春秋》,大体反映了吕不韦的思想。

《吕氏春秋》书名定为《春秋》,是因为吕不韦视其为史书,但就其内容来看却是一部以道家思想综合诸子百家的政论之书。其核心部分又是《十二纪》中的政纲思想。《十二纪》的主旨按吕不韦的说法,是以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准则为指导思想和方法,以政论之学为具体内容,来衡量国家政治“是非”、“可不可”的总纲。其中论述了君主必须“去私”而“贵公”,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思想;提出贵在“论人”的君臣关系思想,要求君主应任贤无为,臣下要公而不私;认为君主应“出乎众也”,即要得到群众支持才能得以自立。此外,书中还提出了“顺其理,平其私”的经济思想,“尊师”、“劝学”的文教思想,以及用“义兵”统一天下的军事思想。

《吕氏春秋》所提出的清静无为的政治主张反映了战国末年思想界的呼声,是较符合时代潮流的施政纲领,可惜没有被在思想上坚持法家偏见的秦始皇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