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关于夏代的考古学探索

我国古代文献所记夏人活动区域集中在豫西和晋南两处。从 50 年代末期开始,专家们进行了关于“夏墟”的调查。60 年初期定名的二里头文化的发现和研究是夏代考古的重大收获。这个类型的文化遗存最初于 1953 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后来在豫西晋南地区陆续有所发现,其中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内涵最丰富、最典型,遂以之命名。二里头文化分为两个类型, 一是以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二是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这两个类型的分布正与古代文献的记载相吻合。在河南郑州、洛阳、临汝等地的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多种文化层重叠的关系,即商代早期文化叠压在二里头文化之上,二里头文化又叠压在龙山文化之上。就时代发展顺序而言,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和商代之间即夏代,可见介于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之间的二里头文化确是夏代的考古文化。

据测定,二里头文化的年代大约在前 2395 年到前 1625 年之间。一股将它分为四期。考古学家对于这四期文化的归属有较大分歧。或说四期全是夏文化;或说一至三期是夏文化,而第四期则是商文化;或说一二期是夏文化, 三四期是商文化。

二里头文化中以第三期的内涵最丰富,迄今为止已经发现两座宫殿遗址。一号宫殿遗址坐北朝南,建筑在高出地面约 80 厘米的略呈正方形的夯土

台基上,南北 100 米,东西 108 米,中部偏北又有一长宽二三十米的高起夯

土台,分布着一圈长方形柱洞:是一座长 30.4 米、宽 11.4 米的大型殿堂,

为这座宫殿的主体。根据柱础的排列,可以复原成面阔 8 间、进深 4 间的双开间建筑。台基周围发现有柱洞,可以复原出与宫殿毗连的庑廊,它所围成的空地就是中庭。其正南是一座牌坊式的大门。整套建筑的工程量很大,仅夯土台基的用土量就达两万平方米。二号宫殿也是坐北朝南,有作为地下水道的陶水管。二号宫殿的结构大体和一号宫殿类似,也有正殿、庑廊,中庭、门塾等,但其格局更加严谨。这两座宫殿建筑,其堂高于庑和庭,庑和庭又高于台基周围的地面,在举行礼仪的时候可以清楚地表现出高低贵贱的差别。在堂上,统治者能够很好地体现其尊贵和威严。

在属于三期的墓葬中发现不少青铜器和玉器。青铜器的制作技术属于早期阶段,造型简单、器壁较薄、质朴无文,其种类有爵、戚、戈、刀等,玉器有钺、戈、璋、刀、琮、圭等,其中有制作极精的七孔玉刀和玉璋。这些青铜器害玉器中有不少属于礼器和祭器,应当是当时“礼仪以为纪”的情况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二里头文化三期的一号宫殿的废弃情况。考古发现宫殿台基北侧有属于四期的灰坑,台基上面的灰坑多达 50 余个,另外还发现了

属于四期的 10 余座墓葬,也都打破了三期的地层。这种叠压关系表明,一号宫殿兴建于三期,到第四期的时候已经废弃。古本《纪年》有桀居斟寻的说法。斟寻可能在今偃师一带。所以推测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宫殿是桀居斟寻的遗迹,还是有根据的。这座宫殿在四期被废弃正是夏灭商兴情况的反映。这个时期的另一座宫殿,据研究也废弃于四期,与一号宫殿的情况相同。

关于夏代的考古资料,还应当提到山西襄汾的陶寺遗址。这个遗址的文化分为早晚两期,有的专家称它为龙山文化陶寺类型。其时代在前 2400 年至

前 1800 年之间,显而易见其晚期已经跨进了夏代历史的范畴。陶寺遗址的1000 多座墓葬,大型墓占 1.3%,中型墓占 11.4%,小型墓占 87%以上。大型

墓的随葬品多达一二百件,小型墓仅 1—3 件,而且没有任何随葬品者占多数。可见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金字塔式的层次结构。在大墓中,有许多礼器、乐器随葬,如陶龙盘、玉钺、石钺、鼓、磬等。龙盘只出土于少数大墓, 一墓最多只一件,足见其珍贵。大型墓还有不少彩绘木器,木胎虽然已经腐朽,但其上的彩绘仍存,可辨别器形的有案、几、俎、匣、盘、豆等,具有较高的制作水平。

考古资料表明,夏朝时期已经进入了青铜时代。东下冯遗址曾经出土有铜镞、铜凿等小件兵器和工具,还有 4 块铸造铜斧所用的石范。二里头文化所发现的铜器种类更多,其中用合范法制成的铜爵,虽然表面比较粗糙,也没有纹饰和铭文,但比例适称、造型规整,还是能够代表当时铸造工艺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