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封建秩序

西汉王朝建立之初,由于秦的暴政和连年战争,造成人口大量散亡,土地荒芜,生产凋敝,粮食奇缺,物价飞涨,农民的生活十分困苦,被迫卖妻

① 《史记·项羽本纪》。

子儿女甚至自卖为奴,一些地方还出现“人相食”的惨状。国家的库藏也十分空虚,“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①。建立在这个残破的经济基础上的西汉王朝,如不迅速采取措施安抚流亡、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尽快医治战争的创伤,那么政权终将不能巩固,有得而复失的危险。汉高祖刘邦以政治家的远见,令儒生陆贾总结秦朝失天下以及古代得失成败亡国的历史经验。陆贾于是作《新语》12 篇,指出“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他建议改变秦朝的政策,实行“宽舒”、“中和”、“无为而治”的政策,具体地说就是“与民休息”,减轻赋税、徭役和刑法, 缓和阶级矛盾,恢复发展生产,以巩固封建统治。陆贾的《新语》受到刘邦极大赞赏,史称:陆贾每上书一篇,刘邦都连声叫好,左右也高呼万岁。① 刘邦根据陆贾建议制订了“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并付诸实践。

首先减少大规模的修筑和用兵。汉高租五年(前 202),刘邦下令罢兵归田,组织军队复员。规定这些复员官兵,愿留在关中的,免除 12 年徭役;

回归原籍的,则免除 6 年徭役。同时又下令招抚流亡,释放奴婢。规定凡在战争中流亡山泽的人口,各归原籍,恢复他们过去的爵位、土地和房屋,当地政府官吏要好好安置他们,不得对他们进行歧视和刁难。对于因饥饿而自卖为奴婢者,免为庶人。对于罪犯,除死罪者外,一律给以释放,让他们回到生产中去。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的各项总开支,来制订赋税收入的总额。田租只收产量的十五分之姚。对于遭受战乱比较重或临时受灾的地区,则免除其租税。刘邦这些轻徭薄赋政策的实行,使大批农民回到了土地,并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恢复。

为了防止商人剥削农民,兼并土地,保护小农利益,刘邦又实行抑商政策。规定:有市籍的商人一律不准穿丝织品的衣服,不得乘车骑马,不得携带兵器,不得做官,而且还要交纳加倍的人口税。商人的投机倒把,囤积居奇活动受到抑制,这对社会安定和农业生产有利。

汉高祖刘邦为了增加劳动力,还实行鼓励发展人口的政策。汉高祖七年

(前 200)下令,凡民产子,可以免除徭役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