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吏治

宣帝注意整顿吏治,慎选人才,赏罚分明,对官吏考核注重名实相符。他针对武帝以来地方郡治日益败坏的情况,重视对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的考核,经常亲自听取刺史、二千石郡守和王国相的条奏,有名实不相符者,必知其所以然。对政清者给予褒奖。如颖川太守黄霸“养视鳏寡,赡助贫穷”①,于是下诏褒奖为“贤人君子”,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对于公卿大臣多从有政绩的地方官选拔。如黄霸由郡太守被升迁为御史大夫。北海太守朱邑“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②。史称“是时黜陟有序,众职修理, 公卿多称其位”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