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赋、口赋

是按人口为标准征收的人头税。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据汉律规定:民年 15 至 56,不管男女都要出算赋,每人每年 1 算(120 钱)以充军费。另外还有一些补充规定, 如刘邦为打击商人,限止奴隶制发展,规定商人、奴婢要加倍征收。惠帝时为奖励人口,规定妇女年 15 至 30 岁不出嫁者,每人要额外交纳 5 算人头税。武帝时为了优待老年人,规定民年满 80,复 2 算。子孙二人可免算赋。

口赋,也叫口钱,是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开始规定 3 至 14 岁都要交。

元帝时改为从七岁始到 14 岁交纳。口赋征收数量开始是每年每人交纳 20 钱。

汉武帝时改为每人交纳 23 钱,以后直到东汉一直未变。

算赋、口赋是封建国家最大的一项财源,在赋税中占重要比重。从制度内容看,算、口赋征收量远远超过田租。全国人头税总额可以计算出来。按5900 万人计算,16 至 56 岁者至少半数以上。按 3000 万计算,每年算赋就达

36 亿。7 至 14 岁儿童也不会少于 1000 万,每年口赋可达 2.3 亿。两项合起

来就是 38.3 亿。东汉桓谭在《新论》中讲到,西汉赋税收入每年 40 多亿(指

西汉宣帝以后情况),人头税就占了 38 亿多。所以人头税在西汉赋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人头税的主要负担者是人口众多的农民。封建官吏和地主,拥有免税的特权。这样就使农民承担的人头税很重。按 5 口之家计,每年应交 406 钱,

而粮食每石才卖 30 钱,为交纳全家的人头税就必须支出 13 石半的粮食。而

当时百亩土地的土地税只有 3 石。人头税相当于土地税的 4 倍。若粮价低的

话,则多至上 10 倍。到西汉末年,因人头税太重,农民有的杀死孩子以减轻人头税负担。人头税在实际征收中弊病很多,一是赋敛无度,在规定之外又增加征敛。二是赋敛不时,不按季节和农民生产情况征收。结果,因统治者横征暴敛而导致阶级矛盾。农民起义与赋的征收很重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