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

西汉时自耕农数量较多,是农民中重要阶层,占有小块土地独立经营。晃错讲“五口之家,占田百亩”,这是典型的自耕农。有的还不到百亩之田。据湖北出土汉简载:21 户平均 24 亩地。自耕农土地归自己所有,收获物也归己有,但要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徭役,用来维持公共权力,这是政治权力的反映。不能把自耕农负担的赋税徭役说成是地租。因为一般地主也都要负担赋税和徭役。自耕农在封建赋税徭役和商人兼并下,往往破产,分化为三种人,一种是舍本就末,做小商小贩;另一种是充当佃农,租种地主土地; 还有一种是卖儿卖女,变为奴隶。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温床。地主土地所有制就是在自耕农不断破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① 《汉书·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