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957—1965 年的化学教育

从 1957 年到 1965 年,是中国开始进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在这期间进行了旨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改革实践,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的教育经验,规定了适合于当时情况的各项具体政策,整顿和发展了各级各类教育。但是,由于党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有过严重的失误, 致使化学教育在这一时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195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在“大跃进”的影响下,教育战线掀起了“教育大革命”。大学化学教育出现了打乱课程体系和学科体系、实行“一条龙”教学、以生产劳动或大办工厂、大搞科研来代替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的情况;中学劳动过多,以前根据部颁教学大纲编写的化学课本被一概抹煞,各地自编的教材大大扩充了联系生产实际的内容,有的教材大大提高理论水平,把大学普通化学的很多知识“下放”, 超越了中学生的接受能力,一度给教学带来困难,降低了教学质量。

1961—1962 年,根据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陆续拟定了大、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校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这是在总结建国后教育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规,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在高等教育方面,1961—1962 年教育部制订了新的教学计划,规定本科生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教学和劳动时间为每年一个月左右,申明教学计划各校可参照执行。1961 年 2 月,中央书记处提出:高等学校教材建设要分两步走, “先解决有无问题,再逐步提高”,对现行教材以“未立不破”的原则,采取“选”、“编”、“借”的办法解决教材问题。既要解决教科书和讲义, 也要印发参考书。同年 3 月,召开了理、工、农、医各科教材会议。化学基

础课教材选编会议在南京召开。至 8 月初,全国理工农医类高等学校 530 多

个专业中,有 360 多个专业统一选编了教材。在化学基础课教材中,肯定了

50 年代的一批教材,同时增加了南京大学傅献彩主编的《物理化学》,云南大学王文亮主编的《结构化学》等教材。

1962 年高等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成立。在较短的时间内,共出版了各种

通用教材(包括化学)近 2000 种,保证了教学的需要。教育部还先后召开工科、理科教学工作会议和重点高等学校培养提高师资问题座谈会。同年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中培养骨干教师。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地培养提高重点、缺门和基础薄弱的专业以及重点课程等方面的教师。根据这一精神,各校化学系均作出安排,继承和发挥老教授的学术专长,提高年轻教师的学术水平。

1962 年 6 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理科教学工作会议,对建国 12

年,特别是后 4 年理科教学工作的经验进行了初步总结。讨论了综合大学理科专业、专门组的设置问题,订出了专业、专门组目录表;讨论了学制问题及修改教学计划的意见,修订了综合大学理科 6 个专业的教学计划;讨论了编写理科各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的意见,制订了基础课程的教材编写工作三年规划;还对培养和提高师资水平,开展科学研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编写综合大学理科各专业教学大纲的几点意见》,完整、系统地阐明了编写基础课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963 年 2 月,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按学科性质成立高等学校 5 个理科教材编审委员会。化学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唐敖庆教授。教材编审委员会的任务是,拟订教材编审计划,组织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查工作,推动教材的评介工作,审查各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大纲。同年《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出版,这是全国高等学校公开的学术性刊物,按 8 个学科分册出版。其中的化学、化工版由吉林大学主办。

经过实施一系列重要的措施,有力地调整了高等学校的教学秩序。就化学而言,各校又普遍加强了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以及实验和科研训练, 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又得到发挥,教学质量开始逐步提高①。

在中等教育方面,1958 年后,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课本被批判为“陈腐落后”、“脱离生产”、“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少慢差费”的东西,因此暂停编写;而大搞教材编写的群众运动,各地自编教材“遍地开花”。其特点主要是大大充实生产知识,如围绕大炼钢铁、学校办工厂以及当地生产特点等编写了许多像炼钢、炼铁等生产知识材料,突出“以生产为纲”,违反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因而削弱了基础知识,打乱了原有的教材体系,教师不易教,学生更不易学。各地教材在使用一年后即陆续停用了。

1960 年 4 月,在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陆定一作了《教育必须改革》的报告。提出:“在全日制的中小学教育中,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 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随后,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着手编写一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五年制中学的化学教材。其他地方也编了一些类似程度的教材。其主要特点是:

  1. 提高了理论水平。下放了许多原来在大学学习的内容。从物质结构来看,讲述了电子云、四个量子数、化学键和晶体结构、σ键、π键、大π 键和轨道杂化等。也讲了化学平衡,电离平衡和平衡常数等。

  2. 加强了生产知识。详细讲述硫酸工业、氯碱工业、合成氨工业、石油工业、纯碱工业、钢铁工业等的设备、流程等方面的内容。土壤、肥料、农药都编成专章,没有采取“以生产为纲”的编写方法。

  3. 改动了原来教材的体系。如把理论知识提前,原子结构在元素周期律前讲授。又如把非金属、金属各集中在一章,化合物集中在一章,基本无机化学工业集中在一章,改变了以元素周期表为章的形式,削弱了元素化合物的知识。

  4. 增加了最新成就和尖端科学的基础知识。如稀有元素、络合物、放射化学、高分子化合物、元素有机化合物等都列为专章①。

这套教材推行不久后即停用。主要原因是内容过于艰深,而且分量过重, 其中有许多从大学下放的内容还未转变为可运用于中学的教材,除极少数程度较高的教师和基础较好的学生外,大多数教师业务基础不足,感到难教, 学生普遍不易接受,因此教学效果不好。然而,这一时期编写教材是在群众运动中进行的,认为过去课本内容许多是重复繁琐、陈旧落后的,应当予以批判,因而需要提高理论,增加科技新成就,改变旧的教材体系。同时编写时要敢于改革,不迷信原来作为蓝本的苏联课本,要摸索出编写本国课本的道路。这些想法和做法对于后来编写课本多少起到了一定的启发作用。

① 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学五十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化学五十年,科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38 页。

① 梁英豪:建国以来我国中学化学教育的回顾,化学教育,1982 年第 4 期,第 11 页。

1960 年决定重新由中央编写课本。在第三套课本(十二年制)的基础上改编成为十年制学校化学试用教材。这次编写,以“适当缩短年限”为原则, 遵循了“不提高程度,不改变体系”以及“基本一贯,适当分段”的精神, 尽量避免在各地编课本时曾发生过的问题。同时课本适当充实了一些化学理论、元素化合物知识,如增加了强电解质的表观电离度和晶体结构的初步理论,添加了硼、铜、锌、铝等元素和高分子化合物等。加强了理论知识的指导作用,如原子结构、分子形成等理论在九年级提前讲授。理论知识与元素化合物知识相联系,某些基本概念以及氧、碳等元素都一次讲完,不再循环。这套课本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强调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同时仍包含了较多的生产知识。1962 年开始出版发行。

由于这一时期大多数学校是十二年制学校,为此,随后就着手新编一套十二年制学校的化学课本。这次新编课本,从全国各地调集了一定的力量, 参考国内外中学化学课本的编写经验,批判照抄照搬国外经验的教条主义, 历经一年编写出大纲,然后编写课本。

1963 年中央发布试行《中学五十条》。3 月,教育部发布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指出:“全日制中学必须切实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高级中学要注意改进物理、化学的教学”,“教学⋯⋯不要把学生的接受能力估计得过低,⋯⋯也不要把学生的接受能力估计得过高。”5 月,教育部又制定了《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这次制定的新大纲,较全面地总结了建国 14 年来中学化学教学的经验,对教学目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教学内容的安排、实验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教学方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阐述。其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