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8-5 GCSE 化学课程核心内容表 8-20 GCSE 化学考试分数分配
评价目标 内容 |
实验 技能 |
记忆/ 了解 |
理解 |
应用、分析、 综合、评价 |
分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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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
元素和化合物 |
不少于 10% |
不少于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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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模型和理论 |
不少于 10% | ||||||
工业中的化学 社会、经济、环境、技术领域中的化学 |
不少于 10% 不少于 15% |
不少于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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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之外的内容 |
约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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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比例 |
不少于 20% |
约为 45%(理解 不少于 20%) |
不少于 20% |
四 教 师
欧洲各国中等化学教育的发展是与它们的师范教育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高质量的化学教师队伍,才能保证高水平的化学教育。不同的国家在培养师资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英国师范育是随 1902 年教育法的颁布才开始步入正规发展阶段,除了两年制的师范专科学校,大学也办起了三年制的师范部,1911 年又延长为四年。到 1931 年,大学师范部已发展到 22 所。二战之后,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教育机构进一步扩大,它包括教育学院、综合大学教育系、科技教育学院、多科技术学院教育系、人文学科培训中心等。从 1964
年开始,在有条件的教育学院还开设了教育学学士学位课程。在 70 年代,加
强了未来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与数学实习,并规定从 1974 年 1 月以后,凡从事义务教育的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许可证书。
德国有重视师范教育的传统。在本世纪 30 年代,德国已基本实现中学教师由四年制的大学培养,四年制的师范学院则专职培养小学教师。师范生必须经过两次专门考试才能获得正式教师资格,第一次是在毕业时进行,第二次是在毕业后经过两年讲习与试教后进行,合格者还需政府的正式任命。60 年代以来,师范生除学习一门将来任课的学科及专业教学法外,还必须学习教学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基础课程,重视从科学理论上培养教师, 并且教师在社会上享有同国家职员一样的荣誉。
法国的教师培养制度比其他国家要复杂得多。中学教师由高等师范学校、普通教育初中教师培养中心、地区教育中心等进行培养。法国实行教师许可证制度,教师职位通过竞争性的征招考试来补充。在大学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可参加两种考试,一种是中学教师能力证书(CAPES)考试,它的准备课程包括教学实践。另一种是学衔考试(Agrégation),它是为公立中学高年级招聘教师。相比 CAPES,学衔考试更倾向于理论水平而不是教学水平,实际上,学衔考试合格者有资格做大学的助教。法国参加教师竞试者与被录用者之间的比率在 70 年代为 6∶1。在 70 年代中期之前的一个时期内,法国曾要求为参加 Agrégation,学生必须准备一种“高级学业文凭”
(DES),它要求学生在研究实验室工作一年,最后送交一篇不长的论文。据法国化学教育家评论说,那个时期,法国至少在欧洲范围内拥有最优秀的中学化学教师①。但后来参加 Agrégation 不再要求 DES 了,结果,即使是某些一流中学中的化学教师,也可能没有什么研究实验室的经历。
欧洲各国中学化学教师的培养课程主要包括两部分,即专业科目(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和教育理论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及教学实践。一些国家采取这两部分课程同时学习的培养方式,如表 8-21 所示;另一些国家采取相继学习的方式,即首先完成化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再学习教育理论课程,如表 8-22 所示;有些国家这两种培养方式都存在;希腊和意大利则没有为未来的中学化学教师提供正规的教育科目的训练,而波兰则为所有的大学生提供了一些必须接受的教育科目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