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49—1956 年的化学教育

1949 年 12 月,中央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决定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指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 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教育方法必须是理论与实际相一致①。

  1. 高等化学教育

1950 年 6 月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会议指出,高等教育在其内容、制度、方法各方面,都必须密切地配合国家的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的建设,必须很好地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首先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高等学校必须进行系统的基本的科学理论知识的教育,必须进行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师与学生的水平,以便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最新成就。根据这一精神,各大学化学系首先对课程设置、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并组织人力着手翻译苏联教材和自编教材。如北京大学化学系从解放初到 1951 年 6 月,编写出各主要课程的教材 16 种(其

中讲课教材 9 种,实验教材 7 种),还对化学课程内容进行了改革,把无机化学实验从较多的无机反应,改为实验基本操作、定性和初步定量实验、无机制备以及无机反应等四部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大学化学系课程改革委员会,在此间做了大量工作。为了推动课程改革,于 1950 年 8 月在《化学》

杂志上公布了包括 24 章内容的《有机化学标准习题》②。与此同时,各校开

始建立化学教学研究组或教学组,如 1950 年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成立了普通化学及无机化学组、物理化学组、有机化学组、分析化学组、应用化学组和中学化学教育组。北京大学化学系成立了普通化学组、有机化学组、物理化学组等,并开设了大约 60 种课程,从 1951 年起,毕业论文又重新被定为必修课程。

1952—1953 年普通大学开始进行院系调整。以普通大学为基础,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区的理学院合并,组成了综合大学理科系。1953 年,据 13 所部属综合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所设化学专业的统计,有两个无机化学专业、8 个分析化学专业、9 个有机化学专业、6 个物理化学专业、1 个胶体化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除共同必修的政治、体育、俄文、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和理论物理之外,化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结晶化学、物质结构、胶体化学、化学工艺学和化学史。第三、四学年安排 6 周的生产实习,四年级开设专业必修课和专门化课,然后是毕业论文。如无机化学专业的必修课有无机合成和无机选读,专门化课程有稀有元素化学、物理化学分析、络合物化学和同位素化学。学生可选专门化课中的一门, 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工作①。

从 1953 年开始到 1954 年底,高等教育部按理工、医学、农林、财经、政法等类学校分别召开了一系列全国性或地区性会议,研究制定发展高等教育的有关方针和计划。1953 年 7 月在全国高等工业院校行政会议上,提出了

① 新华月报,1951 年 3 月,3(5)。

② 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学五十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化学五十年,科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33 页。

① 张青莲:综合大学无机化学教学情况,化学通报,1953 年第 11 期,第 476 页。

“以教学为中心”的口号,明确指出,要以办好高等工科院校和大学理科为重点。高等学校应密切结合教学逐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大量培养师资,稳步进行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任务。同年 9 月,在全国综合大学会议上指出,高等教育的基本方针是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综合大学是国家科学和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综合大学的任务主要是培养在理论或基础科学方面从事研究工作或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综合大学主要是高等教育机构,同时也是科学研究机构,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1953 年 7 月,在青岛召开的综合大学理科教学研究座谈会,修订了数学、

物理、化学、生物 4 个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 6 门一、二年级主要课程的教

学大纲,举办了 4 门课程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这次

会议是建国后对理科教学实现具体领导的开始。化学系的教学计划有 3 种, 第一种为设专业、并设专门化课程;第二种仅设某专业、不设专门化课程; 第三种仅设一般性的化学专业、不分二级学科专业。各校结合校情参照执行。

鉴于这一成功经验,高教部又于 1954 年暑期在北京大学组织了规模更大的暑期教学活动,设有化学方面的讲座。同时还拟订了专业教学计划和一些化学课程的教学大纲。

1955 年修订了 7 个专业(数学、物理、化学、植物学、动物学、自然地理、气象学)的教学计划,这些教学计划大都较为完整,在较长时间内沿用。化学专业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教学进度计划表》和《专门化课程表》如表 11

-4 和表 11-5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