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癸卯学制”的化学教育
1902 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未及实行,次年又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正式颁布实行的学校系统,见图 10-1。章程规定正规直系教育为①:
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中学堂五年,高等学堂三年,大学堂三年或四年,通儒院三年或四年。初等小学堂及高等小学堂皆以格致为各年级教授科目之一,格致的教材在高小第二年及第三年规定为化学与物理,化学内容规定为“寻常化学之现象”与“原质及化合物”,教授格致旨在了解动物植物矿物等的形象和性质,并懂得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及物与人之间的相对关系,以便适于日用生计及各项实业之用。尤其对于与农业工业相关的动植矿等物要详加解说,以提高学生观察事物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学堂在第五年教授化学,每星期 4 课时。内容规定,先讲无机化学中重要的元素(元质)及其化合物,而后讲解有机化学初步知识及有关实用的重要有机物。其目的在于了解物质的自然现象,并运用变化的法则及与人生的关系,以备他日在农工商实业活动中加以应用。高等学堂以教大学预备科学为宗旨,化学为预备入理工农医科大学所必修的科目,皆在第二年及第三年教授。第二年讲化学总论及无机化学,每星期 3 课时,第三年讲有机化学,每星期 5 课时,
其中包括 2 课时的实验。
大学堂分为 8 科,格致科大学有化学门,化学门的规定科目列于表 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