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1-1 初级中学课程情况表
周 科 |
公 |
体 |
卫 |
国 | 英 | 算 |
自然科 |
历 |
地 |
劳 |
图 |
音 |
每周教 |
每周 |
||||
---|---|---|---|---|---|---|---|---|---|---|---|---|---|---|---|---|---|---|
时 目 数 学期 |
民 |
育 |
生 |
文 | 语 | 学 |
植物 |
动物 |
化学 |
物理 |
史 |
理 |
作 |
画 |
乐 |
学总时数 |
在校自习总时 数 |
|
第一学年 |
上 |
2 |
3 | 1 | 6 |
5 |
4 |
2 | 2 |
2 |
2 |
2 | 2 |
2 |
35 |
13 |
||
下 |
2 |
3 | 1 | 6 |
5 |
4 |
2 | 2 |
2 |
2 |
2 | 2 |
2 |
35 |
13 |
|||
第二学年 |
上 |
2 |
3 | 1 | 6 |
5 |
5 |
3 |
2 |
2 |
2 | 2 |
1 |
35 |
13 |
|||
下 |
2 |
3 | 1 | 6 |
5 |
5 |
4 |
2 |
2 |
2 | 2 |
1 |
34 |
14 |
||||
第三学年 |
上 |
1 |
3 | 1 | 6 |
5 |
5 |
4 |
2 |
2 |
4 | 1 |
1 |
35 |
13 |
|||
下 |
1 |
3 | 1 | 6 |
5 |
5 |
3 |
2 |
2 |
4 | 1 |
1 |
34 |
14 |
||||
合计 |
10 |
18 |
6 | 36 |
30 |
28 |
4 | 4 |
7 |
7 |
12 |
12 |
16 |
10 |
8 |
表 11-2 高级中学课程情况表
周 科 时 目 数学期 |
公民 |
体育 |
卫生 |
军训 |
国文 |
英语 |
算学 |
生物学 |
化 物 学 理 |
本国史 |
外国史 |
本国地 理 |
外国地 理 |
伦理 |
图画 |
音乐 |
每周教学总时数 |
每周在校自习总时数 |
|
---|---|---|---|---|---|---|---|---|---|---|---|---|---|---|---|---|---|---|---|
第一学期 |
上 |
2 |
2 |
3 |
5 |
5 |
4 | 5 |
4 |
2 |
1 |
1 |
34 |
26 |
|||||
下 |
2 |
2 |
2 |
3 |
5 |
5 |
4 | 5 |
2 |
2 |
1 |
1 |
34 |
26 |
|||||
第二 学期 |
上 |
2 |
2 |
3 |
5 |
5 |
3 |
7 |
2 |
2 |
2 |
1 |
34 |
26 |
|||||
下 |
2 |
2 |
3 |
5 |
5 |
3 |
6 |
2 |
2 |
2 |
1 |
33 |
27 |
||||||
第三学期 |
上 |
2 |
2 |
5 |
5 |
3 |
6 |
2 |
2 |
2 |
1 |
31 |
29 |
||||||
下 |
2 |
2 |
5 |
5 |
3 |
6 |
2 |
2 |
2 |
2 |
1 |
31 |
29 |
||||||
合 计 |
12 |
12 |
2 |
12 |
30 |
30 |
20 |
10 |
13 |
12 |
8 |
6 |
6 |
6 |
2 |
10 |
6 |
这时中学化学课程的设置有了明显增加。
从 1932 年起,“教育部”规定对中学毕业生实行会考制度。在此后的《修正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中规定: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公民、国文、理化、生物、史地、外语;高中为公民、国文、算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外语。成绩核算各科毕业成绩占 40%,会考各科占 60%,合并计算。3 科以上不及格者留级,1—2 科不及格者可参加下届会考,及格方可毕业。如升学、做试读生,会考及格后始得参加毕业考试。各类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中都有化学,这一措施对提高和统一中学化学的水平起了很大作用。
1934 年《中学化学设备标准》颁行,各地学校化学设备得到一定的扩充。一般的情况是,高中(尤其是一些国立、省立高中)化学设备较为齐全,初
中的化学设备则稍差一些。高中使用滴定管和精确天平已较为普遍,但 70% 的初中还不能亲自做实验,只能由老师演示。一般初中只有价值数百元的仪器药品,而高中化学仪器药品平均约值三千余元①。这时中学所用的仪器药品国内基本上都能生产,有个别厂家生产的玻璃仪器的质量可以与国外优质产品相媲美。1934 年规定的初中和高中学生用仪器、药品的普遍标准和最低标准,拟定的化学示教实验仪器药品单,对于各地扩充和改善设备条件,加强化学实验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化学设备的充实,可满足老师演示和学生实验的需要,使化学教学方法得以改进,推动了化学教育的发展。
化学设备的改善,推动了教学方法的改进。这一时期,化学教学中除了讲演法以外,还兼有实验方法,少数中学开设 5—6 人或 2 人一组的学生实验, 有的省市还建立了公共实验室供各校使用,类似现代城市和农村的化学实验站②。
1936 年《修正中小学课程标准》颁布,减少了普通中学教学总时数。规
定在初二和高二开设化学,每周分别为 3 学时和 6 学时。同年,颁布《六年制中学课程标准草案》,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为:
-
使学生获得化学的基本知识和明确的概念;
-
使学生了解化学与衣食住行和国防的关系;
-
引起学生对自然现象的浓厚兴趣,养成随时随地重视自然现象的良好习惯;
-
养成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和精确的思考力。
《草案》还规定,初中化学和高中化学分别为每周 6 学时和 12 学时,与物理相同。
为了提高化学教师的业务水平,1935 年颁布《中等学校各科暑期讲习讨论会办法》,在许多地方指定由大学和“教育厅”联合举办。讲习内容有: 化学的新进展,化学教育法和教材研究,化学实验设备的研究等。每日授课3 小时,讨论实际问题 4 小时。这种办法对提高中学化学师资水平有较大的帮助。
在师范教育方面,1932 年对师范教育作了如下决议:
-
中等师范教育机关分简易师范、师范学校等,均由政府力理;
-
师范学校应脱离中学而独立;
-
现有之师范大学应力求整理与改善,使其组织、课程、训育各项均合于训练中等学校师资之目的,以别于普通大学,且与师范学校等力谋联系;
-
大学设师资训练班,大学毕业愿任教者,加修一年教育课;
-
师大、师范不收学费,师范以政府供给膳宿制服为原则;
-
指定服务年限期满发毕业证书。
1932 年《师范学校法》颁布,1933 年 2 月《师范学校规程》公布。以后, 于 1935 年和 1937 年进行了两次修改。规定师范可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
3 年。师范学校由省市设立。课程为:公民、国文、历史、地理、算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和音乐等。
在高等教育方面,1929 年 7 月制定并公布了《大学组织法》,8 月根据该法制定并公布《大学规程》。这两个文件规定:大学分为国立、省立和私
① 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学五十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化学五十年,科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29 页。
② 范杰:化学教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3 页。
立,大学内设文、理、法、教育、工、农、商、医各院,3 个院以上者称为大学,不足 3 个院则称学院(独立)。学制规定,大学设研究院,除医科 5
年外,其余均 4 年毕业,同时也可附设专修科。在理、工、农、医各院,化学设专门系或作为有关专业的必修课。当时化学课程设置和内容均未订立标准,完全由各校自行规定,有的只设一门初级化学,有的开设大量名不副实的高深课程,化学教学十分混乱。
1930 年虽然颁布了大学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章程,但各院校的必修和选
修科目以及各课程内容的制订直到 1935 年以后才有眉目①。这一时期的大学化学师资基本上是由国外留学回国的教授、学者充任。诸如无机化学方面的张子高、戴安邦、程有庆等教授;有机化学方面的杨石先、曾昭抡、袁翰青、萨本铁等教授;分析化学方面的高崇熙、王琎等教授;物理化学方面的黄子卿、傅鹰、张贻侗、虞宏正、李方训等教授;应用化学方面的赵石民、刘拓、朱有宣、陈之霖等教授。他们是中国化学教育的奠基人②,为中国培养出许多颇有成就的化学专业人才。他们倡导化学教育不但要重视化学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而且要重视化学实验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实验训练,启发学生独立思考的钻研精神,并重视能力的培养。从而构成了他们共同的治学思想和教育观点。
这一时期,学习理工科的学生逐渐增多,图书资料也有较大增加。大学除理学院专门设化学系外,大部分医学院设生物化学系,农学院设农艺化学系,工学院设化学工程系等,并且把化学作为其他一些系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在高等师范院校,化学为专门学科,大都设化学系(或理化系),着重培养化学教育人才,这在解决当时化学师资力量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不仅如此,高等师范院校还具有教学研究的功能,例如在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就设有教学研究所,从事中学教学研究,并承担中学教材的编写工作, 负责中学各科教材的搜集整理和编纂。这在当时其他师范大学也有类似情况,对于中学化学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① 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学五十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化学五十年,科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28 页。
② 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学五十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化学五十年,科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2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