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1911 年前后的化学教育

1894 年(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洋务派训练多年的海陆军彻底被击败,所标榜的“自强”工业完全破产。1895 年签订马关条约,割台湾,赔巨款,国势日蹙,国难日重。这时统治阶级中的一些开明人士以为,欲图自强并非局部改革所能奏效,必须全国变法而后可。而中国衰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不良、学术落后,所以救亡之道应从改良教育,提倡“西学”入手。于是开展了革新运动。鉴于以往设施未能收效,从而认识到仅仅训练制造军备及交涉翻译人才,不足以匡济时艰,欲跻国家于富强,除军事外交之外, 政治法度以及农工商业皆须讲求,同时对于一般国民之智识,尤须启发。因此推广学校制度,施行新式教育为当务之急。1896 年(光绪二十二年),清政府下令自京师以至各省州县,皆设学校。两年后,京师大学堂成立。各地亦相继设立各级学校,西方教育制度从此引入中国,迄 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科举废止,学校更如雨后春笋,在各地纷纷兴起。前期创办的学馆、堂、校,不仅目的狭隘,无重要教育意味,而且杂乱分离,无一定规章制度。至本期始订立有系统的教育制度,首颁钦定学堂章程,继有奏定学堂章程, 1911 年后实行教育改革,颁布“壬子癸丑学制”,五四运动以后进一步改革学制,实行“壬戌学制”,虽然屡有修改,但大体继续一贯,相当于现行的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