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化学教育目标与招生

一 化学教育目标

200 年来的美国社会经历了巨变,其化学教育目标也一再发生变迁。美国初办高等教育受欧洲特别是英国模式的影响,有的院校曾出现重学轻术的现象,这突出表现在传统的私立大学的课程偏向“博雅教育”(即学术教育) 而轻视专业教育(即国家经济建设直接所需科目的教育)。然而州立大学却顺应了美国国内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办学目标,正如万·希思(C.R.Van Hise)1910 年在威斯康星州立大学毕业典礼大会上所说:

“州立大学的生命力存在于它和州的紧密关系之中。州需要大学来服务,大学对于州负有特殊的责任⋯⋯州立大学还应促成对本州发展有密切关系的知识的迅速成长。”①

因此,在 20 世纪上半叶,美国化学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实用人才。职业和技术教育成为美国高等学校的合法职责,重术轻学成了这个时期美国高等化学教育的特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府有识之士和教育家们意识到战前美国高等教育目标导致了美国教育水平的落后,不能满足现代国防和生产对高、精、尖科学技术的要求。以往那种搞实用主义,一味强调专业技术的学习,缺乏科学基础理论训练,刚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适应社会和科技的长远进步,培养不出科学明星,也创造不出什么杰出成就。因此,从二战后,美国高等化学教育也开始扭转重术轻学的培养目标,向培养学者和化学家的方向努力,加强基础课的学习。实际上,在重术轻学占主流的年代里,一些大学, 特别是私立大学并未放弃对学术人才的培养,像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克拉克大学等都对此做了不懈的努力,例如它们发扬德国大学的办学方针,着重研究生的培养。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于 1915 年曾发表

《高等教育原理宣言》,要求教授充分享受学术自由,在课堂上不必隐讳观点,训练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要成为真理战士和学术导师。然而,这些原则在二战前并未在大多数院校得到贯彻。

无论是 1979 年后的美国联邦教育部,还是这之前的联邦教育总署,都从未颁布法令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因此,各院校都是根据时势发展而自行制定办学方针的。当今美国大学肩负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项职责,但其中心是培养科研尖端人才和致力于创造性的科研成果。美国高等化学教育进一步的努力目标就是不断加强学术研究人才的培养,改革本科生教育,为毕业生升入研究生院做准备,或使毕业生具备创造力和应用科研成果的能力。

美国当今高等化学教育更着重学生未来长远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在毕业后将近 40 年的工作时间里,能适应科学发展的新需要,即希望他们在工作中具备继续学习新方法、新理论和掌握一些在学校时未曾使用过的仪器设施的能力。

① 滕大春:今日美国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4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