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教学计划与课程
- 历史回顾
欧洲各国传统的中学在 20 世纪初仍倾向于古典学科的学习,如英国的公学、德国的文科学校、法国的国立中学等。然而,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 科技的繁荣,迫使这些传统中学也开始增设一些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课程, 而其他类型的中学这方面的步子迈得更大,如英国的文法学校开设了数学、力学、自然哲学、天文学、测量等新课程,表明其办学方向已倾向于重视实用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1904 年,英国教育委员会公布法令规定,中学要想取得享受教育委员会补助的资金,就必须向 16 岁左右的学生提供德、智、体各方面的普通教育,强调基础课程应具有广泛的学术性质。德国的实科中学,则以学习数学和自然科学为中心,包括讲授必要的化学基础知识。法国的中学实行分科分组教学。如中学第二阶段的教学分 A,B 两部,A 部有三组学生,其中一组是拉丁语和数理科,B 部则仅有一组学生,即以数理科和现代外语为中心课程,不设拉丁语。这个时期,法国中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了数理科在中学课程中的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学普遍开设数理课程已成为欧洲中等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如英国的公立中学,其课程就侧重于数理学科,职业中学开设的课程以应用科学和数学为主,公学与文法中学继续推行增加数理学科教学课时的计划。德国实科中学的自然科学和数学课时比文科中学已多出一倍半。在纳粹统治时期,德国中学特别加强了德意志学科,甚至开设了德意志化学课程,以此来刺激学生的沙文主义情绪。法国通过对中学统一的严格的毕业考试,使得自然科学科目在课程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在 20 世纪前半个世纪中,欧洲中等化学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努力使化学成为中等教育的一门学术性学科,其直接推动力来自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中学毕业生掌握必要的化学知识,为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做准备,特别是打算主修理工农医等专业的学生更应如此。为此,促进了中学化学课程的建设和教材的编写。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英、法、德等参战国都处于战后经济和教育的恢复发展时期,中等学校已普遍开设了化学课程。如联邦德国实科中学不仅讲授基础知识,而且在高年级还要学习应用化学方面的知识。完全中学(即文科中学)尽管分为古典语文中学、现代语文中学和数学自然科学中学,但它们都开设化学课程,只不过教师讲课的深度与所用课时多少不同而已。由于联邦德国 70 年代规定了国家统一的中学毕业专门考试,使得完全中学的化学课本趋于统一。法国教育部制定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并且要求私立中学也必须采用公立中学的教学大纲。1963 年,市立中学的分组教学主要区别就在各组课程和教学大纲的不同,其中,化学课程在现代和实科两组占有较多的课时。1975 年 7 月,议会通过了《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议》(简称“哈比改革”),要求对中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进行现代化改革。然而,这次改革片面地强调职业教育,削弱了普通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降低了教育质量,包括化学教育在内。随着法国第七教育规划(1976—1980 年)的实施, 这种偏向开始得到扭转。英国的各种类型的中学在 70 年代以来都加强了化学教育,特别是占主体的综合中学,面向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要求,开设包括化学在内的各种现代学科课程。
50 年代以来,欧洲各国中学开设的选修课不断增加,既包括大量实用性
的职业课程,也包括加深基础课学习的学术课程,如为高年级学生开设大学一年级的化学课程供选学。
50 年代以来,欧洲中等化学教育的重要发展集中体现在课程方面。50 年代后期之前,中学化学基本上是描述性的,教科书主要是元素和化合物的事实材料的堆积,并且内容陈旧,没有能用化学理论把它们贯穿起来,缺乏逻辑性和系统性。实验课时少,且主要是简单的验证性实验。50 年代后期以来,各国普遍开始重视化学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加强了教科书的理论深度, 把部分大学课程下放到中学,提高了化学课程的学习起点。通过化学实验, 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内容更新,实验课时增加,实验设施加强。总之,50 年代末到 70 年代末,欧洲中等化学教育改革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本世纪前 50 年发展的总和。
- 近期综述与展望
我们仍以法、德、英三国为重点,考察一下 70 年代以来欧洲中学化学课程的发展状况。
法国实施的中央集权教育制度,使全国各中学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趋向统一。化学课程主要在 7 年中等教育的第二阶段,即后 3 年中开设。如本
章图 8—2 所示,中学第二阶段开设有长期普通课程,在第一学年(即高中一年级)分为 3 科:A 科(文科)、C 科(理科)和 T 科(工程技术科),但三种都开设化学必修课,它是与物理共同作为一门课来开设的。A 科为每周 3 课时,C,T 科为每周 4 课时。1975 年的“哈比改革”取消了第一学年的分科制,但化学仍作为必修课,只是课时减少了。不过,在选修课中学生仍可选修化学课。“哈比改革”前高中二、三年级分为 5 科:A(文学科),B(经济社会科),C(数学、物理、化学科),D(数学、博物学科),E(数学、技术科),其中高中二年级的 5 个科都开化学必修课,高中三年级只有 C,D, E 科开化学必修课。“哈比改革”之后,高中二年级的课程分化逐渐缓解, 各科间课程差别已很小,化学仅作为自然科学必修课程的一部分,且课时很少。高中三年级分科依然明显,化学也划归自然科学课程,主要在 C,D 两科讲授,课时也不多。由此可见,“哈比改革”削弱了法国中学化学教学。
法国的教科书完全采取由民间出版社自由发行的制度。但根据政府规定,中等学校的教科书,由专门研究人员对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教科书进行研究,各学校从那些经过研究确定为适合使用的教科书中进行选择使用。教师在教科书的处理方面有较大的自由。70 年代以来,教师在不同程度上都很重视教科书以外的资料的使用,教科书在教学中所占的比重日趋下降,例如, 巴黎的色佛尔国际儿童教育研究所附属学校,在高中逐渐出现不使用教科书的倾向。
联邦德国由各州自己编制制定标准的“指导纲要”或“教学计划书”, 尽管各州之间在教学内容上常有大的差异,但同一州内由于受“指导纲要” 的约束,包括规定各学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数、授课目的和内容、使用的教材等,因此教学内容没有原则的差别。就化学课程来说,完全中学从第十学年开始讲授,直到第十三学年,平均每周 1—2 课时。实科中学则把物理、化学、生物归为一门综合理科课程,从第五学年就开始讲授,直到第十学年。初级中学从第五学年开始有化学课程,一直到第九学年,平均每周 1—2 课
时。三年制的职业学校每周平均有 1.5 课时的化学课程。各州教育部对教科书实行审核制度。教科书由民间企业编辑发行,而经教育部审定合格的教科
书才给登载目录,各校从这些目录中进行选择使用。在一些综合学校中,不怎么使用教科书,而是组织学生,根据所学课题以讨论为中心开展学习。
英国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要求,实际上是由各校校长决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由于受 GCE 和 CSE 以及 1988 年后的 GCSE 等外部考试制度的影响, 使得各学校的教学计划没有什么大的差别。文法中学从它的第二学年开始开化学课,一直到第五学年,平均每周 3—4 课时。在第六学年只有理科班级继续开设化学课程。公学的教学计划与文法中学大同小异。综合中学重视按学生的能力分别编班教学,教学计划不太统一。它在第四、第五学年广泛开设选修课,包括化学课程在内。现代中学把物理和化学综合为一门课,在第一、第二和第四学年讲授。
80 年代以来,英国中学课程发展的一个趋势是把理科发展成为综合学科。持这种主张的学者认为,中学生只有一部分升入大学,中学理科课程, 主要是为大部分不上大学的学生解决将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这样,就不必把理科分为物理、化学、生物等几科了,并且,现代科学的发展使分科已不太明显了。实际上,中学头 3 年设综合理科的比较普遍,第四、第五学
年分科选修 1—3 科。有些学校只对智力好的学生实行分科选修。当然,也有不同意开设综合理科的意见,因为分科已是现有的制度,改革每科的内容比改革整体内容容易得多,况且综合理科教师的培养也是一大问题。
英国教科书的编辑、出版等完全由民间自由进行,不存在官方对教科书的限制。学校一般由校长和教师商量决定采用何种教科书。英国过去编辑理科教材是从内容出发,对过程不太重视,现在编的新教材主要是从过程出发, 先确定过程,再选择适合的内容。这表现在教育思想上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过程比内容更重要,学生怎样学比学什么更重要。英国还实行向学生免费借阅教科书制度。
就整个欧洲国家来说,表 8-16 所列国家的中学中,至少开设 1 年的化学必修课。
表 8-17 介绍了欧洲各国中学化学课程的开设情况。表中,年龄段一栏是指打算在较高水平上学习化学的学生,有些学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