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育,金融衍生工具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我国的金融市场。随着金融市场衍生工具品种的不断丰富,规模的不断扩大,金融衍生工具必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所谓衍生工具,是指一种价值取决于其他基本相关变量的工具;而金融衍生工具则是指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工具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以传统金融工具为存在前提,以这些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价格也由这些金融工具决定。那些能够产生金融衍生工具的传统金融工具被称为基础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及其他一些工具。其中,金融期货包括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类;金融期权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也是主要以外汇、利率及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其他一些金融衍生工具则主要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以及备兑凭证等,一般认为这些属于期权的变通形式。

金融衍生工具是从本世纪 70 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它们的产生与发展既是经济发展推动的结果,也是金融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内在需要。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一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证券化,大大地推动了国际债券和货币市场的发展,促使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从而推进了金融的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又给金融体系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金融衍生工具在消除市场阻碍的同时,也强化了因市场依存性增强而增加的脆弱性,任何源于某一市场的冲击都会快速地被传递到其他市场;金融衍生工具的表外交易形式会使银行从事这方面业务的增量风险加大;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有些金融衍生工具本身就是用以规避金融管制的,加上场外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品种的不断增加,情况也越趋复杂,从而进一步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把既有独特功能又有一定负作用的“双刃剑”,我们既不能因其负面作用而因噎废食,也不能因其独特功能而放松管制。关键在于要对金融衍生工具扬长避短,使得这些在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新型金融工具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