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分配权

公司盈余分配权是普通股股东经济利益的直接体现。普通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审批了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之后,有权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净利润指的是公司利润总额在支付公司税款、弥补上年亏损、偿还到期债务、扣除法定公积金,以及支付优先股股息后的剩余部分。一般说来,股份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并不全部

分配给普通股股东,而是要保留一部分盈余用于增加公司资本的投入量,或用于维持未来股息分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