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反映财产权的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益的证券,它体现的是持券人的财产权。行使证券所反映的财产权必须以持有该证券为条件。股票正是具有这一法律性质的有价证券,它代表着股东获取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分配股息和红利的请求权。虽然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股票代表的请求权却可以用财产价值来衡量,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卖卖和转让。

股票所代表的财产权与股票是合为一体的,与股东的人身不可分离。持有股票的人就是股东,出示股票才能行使财产请求权。股票转让,其包含的财产请求权也一并随之转移。在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的状态下,股东行使股票的财产请求权所获得的收益是一种相对稳定的长期的资本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