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资基金的分类

  1. 基金的类型

基金业发展到今天,数量不断增加,名目亦趋繁多。但不管怎样变化, 基本上都是仿效英美两国早期的基金投资制度发展起来的。这些基金按其法律地位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契约型与公司型两大基本类型。

  1. 契约型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制度。也就是由委托者、受托者和受益者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由经理机构

(委托者)根据契约运用信托财产进行投资,由受托者(信托公司或银行) 负责保管信托财产,而投资成果则由投资者(受益者)享有的一种基金类型。

契约型基金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类: 1)单位型。单位型基金的设定是以某一特定货币总额单位为限来进行

资金的筹集,并以此组成一个单独的基金来进行管理。某一特定货币总额的资金筹集工作结束后,投资者如果还要参加基金投资,就只能参加委托者设定的另一个单位的信托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设定往往要规定一定的期限, 每年分配一次收益。一旦期限终止,信托契约便告解除,并退回本金与收益。如果信托契约的期限未到,则不准解约,即不能退回本金,也不得追加投资。单位型基金又可细分为固定型和半固定型两种。固定型基金是指基金按投资计划投资,所投资的证券资产经编定后,不论价格如何变化,只要证券发行公司不发生合并或撤销,基金经理公司就不得以出卖等方式任意改变已编定的证券资产。半固定型基金投资的证券资产经编定后,经理公司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之内,可以变更基金的资产内容。

2)基金型。这类基金的筹资和投资活动没有进行一个单位与另一个单

位互相独立的划分,而是综合为一个基金。这类基金有的有总金额限制,有的则没有。在期限设定上,又有 15 年和 20 年等的区别,而且由于期限可以再延长,所以实际上往往是无期限设定。基金的代理投资机构往往根据其投资持有的债券及股票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每一份受益凭证的净值,再加上管理费和手续费等因素,最后公布出受益凭证的买价和卖价。这样,原投资者既可以买价把受益凭证卖回给代理投资机构,以解除信托契约,抽回资金; 也可以卖价从代理投资机构买入受益凭证,建立信托契约,进行投资。

  1. 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不同的是,公司型基金不是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而是按照公司法组成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营运。投资者经由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选出该公司的总经理,并选定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该公司的资产。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承销公司来进行。

公司型基金通常包括四个当事人:投资公司、管理公司、保管公司及承销公司。投资公司是公司型基金的主体,它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措资金,其股东即为受益者,相当于契约型基金的受益凭证的持有者。管理公司在与投资公司订立管理契约之后,既要办理一切管理事务并收取管理报酬,又要为投资公司充当顾问,提供调查资料和服务。保管公司一般由投资公司指定的信托公司或银行充当。保管公司在与投资公司订立保管契约之后,负债保管投资的证券,并办理每日每股资产净值的核算,配发股息并办理过户手续等。保管公司收取保管报酬,与契约型基金的受托者大致相似。承销公司负责推销和回购公司股票。投资公司的股票首先由承销公司承销,再作次级分配给零销商,由零销商分售给投资大众。股东如果要退出基金而请求公司购回股票、返还资金时,也由承销公司办理。

公司型基金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封闭型。封闭型基金是通过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组成股份公司进行

营运的。该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价格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是固定不变的,发行期满后基金就封闭起来,不再增加股份。投资者购买股票后不得退股,即不得要求基金公司购回股票,同时也不允许增加新投资。投资者若想将股票变现,就必须将股票拿到证券交易所去转让。

2)开放型。与封闭型基金明显不同的是,开放型基金的投资公司原则上只发行一种股票(普通股),持股者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和自己的投资决策, 自行决定退股(即要求公司把自己持有的股票退回)或是扩大公司股份的持有比例。也就是说,公司的基金总额不是封闭的,而是可以追加的。有人又因此将其称为“追加型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