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

对于各行业的职业道德而言,不仅一般性的职业道德原则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一般性的职业道德范畴,也具有普通适用性。这些基本道德范畴有: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操守。

  1. 职业理想。就是一个人在职业活动中自己的职业追求目标。这种追求目标,是每一个从事职业活动中的人为自己所规定的努力方向和所应达到的境界。职业理想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职业性,但同时也应看到,职业理想包含了道德方面的内容。一定的职业理想包括了一定的职业形象与职业道德的追求,因而,职业理想体现着从业人员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就道德方面的内容来看,职业理想可以归纳为:1)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力图做得尽善尽美;2)努力提高自己,不断向新的境界攀登;3)努力为社会服务,或者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几个方面,应当看作是职业道德的灵魂。当然,任何正当职业,都是社会的需要,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是从业人员合适的职业选择。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具体条件的限制,或者是也可能处在各种有利的条件中,实际上,所谓有利的条件本身也是一种限

制。因此,每个人对于职业的选择,很难说都是那么理想,在一定的意义上这是一种谋生的需要。在这样一种前提下,就需要以社会责任心来作为自己行为的动力。同时应当看到,任何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是要有一种谋生的手段,在任何岗位上,都可以使自己的人生得到一种完善。只要我们肯于付出汗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职业岗位上都可以完善我们的人生。

  1. 职业态度。从本质上看,职业态度就是劳动态度。社会主义职业态度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树立主人翁的劳动态度。任何一个从业人员只有把自己看成是职业活动的主人,也就是把自己看成是主动的活动主体,而不是被动的听从命令者,才会焕发出应有的劳动激情。因此,一个人只有发挥自己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2. 职业义务。一般而言,职业义务就是职业团体和职业从业人员对社会、对人民大众所承担的职业责任。

  3. 职业责任。包括职业团体的责任和从业人员的责任。任何一个职业团体,都是拥有一定的责、权、利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对于社会所负的责任,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而权和利则是职业团体对于社会履行责任的条件。就个人而言也是如此。每个人在一定的职业岗位上,既负有一定的责任,同时也有一定的利与权。而所谓职业道德义务,也就是职业团体的法人代表或者是从业人员,能够自觉意识到自己所负的职业责任。这种职业义务或者说职业责任是一种客观存在,职业义务与团体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相融合而自愿履行的时候,客观的职业义务就有了道德意义,就转化为行为个体的义务感。

  4. 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不仅要求有自觉的职业道德义务感,而且要求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只有具备过硬的职业本领,才能胜任职业工作,完成职业责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5. 职业纪律。职业纪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遵守规则、严守秩序、履行职责、执行命令。职业纪律是职业活动得于顺利进行的道德条件。没有职业纪律,职业活动的秩序就难以维持,职业生产的正常活动就难以开展。应当看到,养成自觉地遵守职业纪律的习惯,是职业道德的最起码的要求。没有职业纪律的素养,其他一切职业道德的要求都无从谈起。

  6. 职业良心。职业良心就是人们内心所具有的自觉的责任意识。职业良心在职业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在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前,职业良心促使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动机进行道德上的检查,对于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给予肯定;对于不符合者给予抑制或否定,从而做出正确的动机选择。其次,在职业行为过程中,职业良心起着职业活动的监督保证作用,使人们能够排除各种私心杂念的影响以及抵制各种有害的干扰。最后,在行为过程之后,职业良心能够对行为进行自我反省或自我评价。对于遵守了职业道德的行为,能够给予肯定的评价,表现出内心的满足与欣慰;对于没有做

到的,表现出内疚、悔恨等情绪。因此,不难看出,职业良心对于职业行为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成为从业者的内在“守护神”。

  1. 职业荣誉。职业荣誉包括着两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和职业用以评价从业者的行为的社会和职业的价值尺度,也就是社会对于这一行业的褒贬;2)从业者自己的职业荣誉感。概括起来,就是所谓职业荣誉,也就是对于一定的职业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应当看到,这两个方面不是绝对对立或者截然分开的。一定的职业形象或者说职业荣誉以及社会的评价如何, 关键取决于从业人员对自己职业形象的维护。从业人员自己的尊严与自爱, 是维护自己职业荣誉的内在保障。而如果从业人员自己不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也难于赢得社会的良好评价。

  2. 职业操守。是指从业人员在其职业生活中所表现的一贯态度。职业操守是职业道德在从业者职业生活中的习惯性表现。它是从业人员在长期的职业行为中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行为习惯和行为倾向。同时,应当看到, 职业操守是职业习惯的集中体现。它集中反映了职业道德对职业的要求,并自觉地化为从业人员的一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