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

  1. 信用债券,亦称无担保债券。它是指仅凭债务人的信用发行的, 没有抵押品作担保的债券。一般包括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少数信用良好的公司也可发行信用债券,但在发行时必须签订信托契约,对债务人的有关行为进行约束限制,由受托的信托公司监督执行,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 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财产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它包括:

    1)抵押公司债券。指以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不动产为抵押担保

品而发行的债券。当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时,债券持有者有权变卖抵押品来收回本息。抵押公司债券是现代公司债券中最重要的一种。在实践中,可以同一不动产为抵押品而多次发行债券。可按发行顺序分为第一抵押债券和第二抵押债券。第一抵押债券对于抵押品有第一留置权;第二抵押债券对于抵押品有第二留置权,即在第一抵押债券清偿后,它可能用其余额偿付本息。所以,第一抵押又称优先抵押;第二抵押又称一般抵押。

  1. 抵押信托债券。是以公司拥有的其他有价证券,如股票和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而发行的债券。一般来说,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是一些合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证券作为担保。作为担保的有价证券通常委托信托人保管,当该公司不能按期清偿债务时,即由受托人处理其抵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2. 承保债券。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这种债券的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公司的主管部门,个别的是由政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