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的分类

有价证券的种类多种多样,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其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府证券(公债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
  1. 政府证券。也称政府债券,它是指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或建设资金, 凭其信誉,采用信用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政府债券又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即国家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债券也称国债券。

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条件。中央政府发行债券始于建国初期,60 年代中期内外债还清本息之后,10 多年间未发行过债券。1981

年开始又恢复中央政府债券的发行,债券种类包括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以及特种国债等,其中主要是国库券。国债发行至今,已累计发行国库券 4 700 多亿元,发行数量较多的年份是在 1993 年之后。1993 年,

我国发行国库券 380 多亿元;1994 年高达 1020 亿元;1995 年多达 1500 亿元;1996 年发行约 1950 亿元。国库券发行规模的扩大,不仅可以极大地减轻中央银行被迫向财政透支的压力,弥补巨额财政赤字,筹集大量的建设资金,而且有助于 1996 年 4 月开始运作的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从而对改善货币流通状况、抑制通货膨胀具有重要意义。

  1. 金融证券。是指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措信贷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支付一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尤以金融债券为主。

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尤其是本世纪 60 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金融证券以其方便、灵活、高收益等优势,深受金融机构和广大投资者的欢迎。如金融债券,其利率就可以比较灵活地安排,也不必过多地受存款最高利率的限制;金融债券的付息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这使得它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发行金融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不必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这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充分地运用资金。此外,对商业银行来说, 由于金融债券具有明确的偿还期,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还本付息,因而筹集的资金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对于金融债券的持有人来说,它又比其他一些金融资产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因为在二级市场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凭借商业银行的良好信誉,金融债券可以比较容易地在市场上实现转让。

  1. 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公司证券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也比较复杂,但主要有股票、公司债券及商业票据等。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为筹集公司资本而发行的, 用以证明股东身份和权益的凭证。股票投资者即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票的发行主体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一经投资者认购,持有者就不能要求公司退还股本,只能通过转让和出售变现。股票虽然能形成市场价格,但它本身却没有价值,不是真实的资本,只是一种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虚拟资本。股票可以充当买卖对象和抵押品,从而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随着股份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股票的种类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局面,这些股票可以按不同的性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我国自 80 年代中期出现第一张股票以来,股票的种类不断增加,股本总额不断扩大, 既为企业筹措到了巨额资金,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金融资产。相信股票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公司债券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类型的股份制企业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公

司的债权人;公司债券发行人为债务人,公司债券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与股票相比,公司债券持有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股东,因而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但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比股东优先的收益分配权,在分配顺序上优先于股东收入分配;公司破产清理资产时,有比股东优先收回本金的权利。在我国,公司债券常被“企业债券”所取代,而企业债券又是一种不规范的公司债券。仅从发行主体上看,由于界定不清,我国的“企业债券”与规范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就存在明显的不同。

商业票据则是指在以信用方式进行商品买卖时,由公司、企业或个人签发的,并由出票人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商业票据既是商业信用的工具,也是债权人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售商品后,为保证其债权而持有的一种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商业票据主要包括期票、汇票、支票及本票等,可以流通转让,但一般只能在彼此经常有往来并相互了解的情况下进行。随着金融市场业务的不断发展,在一些像美国这样的西方发达国家里,原本与商品交易相伴随的商业票据,逐步演变成为一些信誉优良、经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筹集短期资金的借款凭证。商业票据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建国后的长时期内,我国禁止商业信用活动,商业票据及其相关业务的发展受到严格的限制。改革开放以来, 商业信用活动逐步开展,银行的票据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也恢复运作。1995 年,我国出台了《票据法》。商业票据对促进经济的活跃与繁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按所体现的内容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货币证券、资本证券和货物证券。
  1. 货币证券。指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是商业信用工具。货币证券在范围和功能上与商业票据基本相同,即货币证券的范围主要包括期票、汇票、支票和本票等;其功能则主要是用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算等经济往来。现在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其实质也是一种货币证券。

①期票是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在约定期限支付款项的债务证书。这是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通用的一种货币证券。期票到期,债务人必须按票面金额向持票人付款。期票在到期之前,经过债权人背书之后可以转让,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

②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在出票人开出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经债务人或其委托银行签字或盖章后才能成为有效的有价证券。在金融市场开放的国家和地区,汇票经受票人背书后可以转让或向银行贴现。有些国家的银行和邮电局办理接受汇款人的委托签发汇票,由银行、邮电局或汇款人寄交收款人,向指定付款行、局领取款项。按出票人的不同,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③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④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本票多为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本票经背书后也可以流通转让,部分发挥货币职能。

  1. 资本证券。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贷给企业和国家的一种证书。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股权证券具体表现为股票,有时也包括认股权证;债权证券则表现为各种债券。狭义的有价证券通常仅指资本证券。

资本证券的功能和作用与经济运行中的职能资本既有十分相似之处(都能给其所有者带来盈利),也有非常明显的差别。资本证券并非实际资本, 而是虚拟资本。它虽然也有价格,但自身却没有价值,形成的价格只是资本化了的收入。资本证券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它只间接地反映实际资本的运动状况。

资本证券与实际资本在量上也不相同。在一般情况下,资本证券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实际资本额,因而它的变化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但资本证券的活动可以促使财富的大量集中和资金的有效配置。

  1. 货物证券。货物证券是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单提取单据上所列明的货物。货物证券主要包括栈单、运货证书及提货单等。
  1. 根据上市与否,有价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划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的有价证券是有其特定对象的。这种划分一般只适用于股票和债券。
  1. 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资格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买卖的有价证券。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的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满足了这些要求才准许上市。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公司要在证券交易所中注册其证券,必须符合其注册条件并遵守其规章制度。证券交易所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提供的情况主要包括:申请上市的股票或债券的数额和市场价值;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纳税前的收益和股利分配情况等。当上市公司不能满足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时,交易所有权取消该公司证券挂牌上市的权利。

证券上市可以扩大上市公司的社会影响,提高公司的名望和声誉,使其

能以较为有利的条件筹集资本,扩大经济实力。对投资者来说,由于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布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因而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挂牌上市为证券提供了一个连续性市场,证券在市场上的流通性越强, 投资者就越愿意购买。证券交易的价格由于竞价买卖,一般都比较合理,因而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1. 非上市证券。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它是指未在证券交易所登记挂牌,由公司自行发行或推销的股票或债券。未上市证券不能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交易所以外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有的也可以在取得特惠权的交易所内进行交易。非上市证券由于是公司自行推销的,与上市证券相比,筹资成本较高,难以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为公司赢得社会声誉。

一般说来,非上市证券的交易比上市证券的交易要多,在交易所里上市的证券种类非常有限,只占整个证券市场证券种类的很小部分。非上市证券多因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而未能登记注册,但有些规模大且信誉好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免去每年向交易所付费及呈送财务报表等,即使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条件,也不愿意在交易所注册上市。更何况现代电子通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又为场外非上市证券的交易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