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均收入水平迅速提高。1995 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 5.77 万亿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将近 3 万亿元。随着收入水平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人们需要有更多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机会,他们已不再满足于银行储蓄和国债等固定利息的投资。但由于个人的零散资金不能形成规模投资,而所需资金规模起点较低的股票投资,又因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的限制而难以驾驭,风险较大。这样一来,投资基金作为汇集广大投资者的零散资金,交由专门投资机构经营的大众式集合投资制度便应运而生。

我国金融机构最早接触投资基金业务是在 1987 年。当时,中国银行和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首先开展了这一业务。从 1991 年开始,基金业务有了实质性进展。1991 年 10 月,武汉证券公司发起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基金—

—“武汉证券投资基金”;1992 年,我国开始出现了投资基金热潮,沈阳、大连、上海、广东、浙江、黑龙江等地推出了多个不同种类的基金;1992 年11 月,由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和淄博市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发起的“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由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规范化的国内基金,其整套运作均按国际惯例进行。

现在,投资基金已逐步为公众所认识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正在

酝酿出台,相信这一投资方式将在金融市场上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