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成熟度

证券市场成熟度是综合考核市场发育程度的重要指标。其成熟度的评价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度、市场有序度和市场运行机制的灵活度,以及市场的操作成本等方面来反映。

  1. 证券市场竞争度。主要是从参与者的市场占有来衡量市场的垄断和竞争程度。证券市场上经济活动的主体主要是筹资者和投资者,筹资者的范围和在筹资总量中所占之比重,以及投资者的范围和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总量中的比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出证券市场的垄断和竞争程度。

  2. 证券市场有序度。主要是指受市场内部运行规律制约的市场运行的有序性。证券市场的有序性意味着市场运行中各经济活动主体市场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合理化。因此,评价证券市场的有序状况主要是以下两方面:1)市场环境的规范化、条理化、完善化;2)各经济活动主体对宏观调控和市场规范准则的接受程度和反映程度。

  3. 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灵活度。在于测评市场运行的自动平衡与自动调节功能的大小。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利率和其他市场条件的变动,能否及时、灵敏地反映出来,并能否迅速地得到调节与平衡,是衡量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灵活度的关键。

  4. 证券市场的操作成本。这是指证券从发行到领取利息的全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发行证券的包销或代销手续费、证券交易的经纪人佣金与印花税、对股息征收的所得税等等。

因此可以肯定,证券市场的竞争度高、有序性强、市场机制灵活、市场操作成本低,也就表明证券市场的成熟、发达和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