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 1983 年 2 月 11 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燕国材教授的《应该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一语后,我国学者就此进行了许多讨论,观点不一。但纵观各家之说,可以发现,争论的焦点在于“非智力因素”的定义及理解上的分歧。而对非智力因素概念的认识理解,又是我们讨论其对学生学习影响的“准星”,无可回避。本文试图同意“非智力因素,是指除了智力和能力外又同智力活动效益发生相互作用的一切心理因素”这一定义,笔者认为这个定义澄清了一些理论是非问题,同时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国内外心理学家对此的研究成果以及我们的教育实践。
关于这个定义的理解有三个要点:(1)非智力因素是指在智力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非智力因素,而不包括与智力活动无关的心理因素;(2)非智力因素是一个整体,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3)非智力因素只有与智力因素一
起才能发挥它在智力活动中的作用。
从这个定义出发,笔者认为讨论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的影响,不是从“非智力因素”总体中分离出若干成份,加以片面强调,即使我们强调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也不足以说明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活动影响的全貌。为此,我们的讨论是应把握非智力因素的整体结构。
非智力因素的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情感过程。情感是一种对智力与能力活动有显著影响的非智力因素,它包括情感强度,情感性质,理智感等成分。(2)意志过程。意志既可作为心理过程影响智力活动,又可作为一种性格特征影响智力与能力。这里尤指意志品质,如意志的自觉性、果断性、坚持性和自制力等。(3)个性意识倾向性。个性意识倾向性成分很多, 与智力活动有关的因素,主要是理想、动机和兴趣。(4)气质。气质特点对智力活动、思维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它能够影响活动的性质和效率。与此影响有关的气质因素,主要包括心理活动的速度或灵活性与强度两个方面。
- 性格。在人的智力与能力发展中,要形成稳定的智力品质,性格是一项重要的非智力因素。在性格的各个成份中,与智力活动和思维活动相关的主要是性格的态度特征、意志特征和理智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