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朝对全国藏族地区的治理
1368 年(明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即帝位。翌年即派遣官员到藏族地区,告知明朝已取代元朝统一全国。随后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前往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一带,招谕各部僧俗领袖归顺明朝。①
元朝曾在河州设立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1370 年(洪武三年),明将邓愈攻克河州,原来元朝设在这里的宣慰使何锁南普,以及原来元朝管理藏族地区的镇西武靖王卜纳刺都来降附。②明朝接管了元朝所设的地方行政机构,改设河州卫,以何锁南普任指挥同知,并准予世袭。③
元朝最后一任摄帝师,即代理帝师喃加巴藏卜,于 1372 年(洪武五年) 也归顺了明朝。次年,明朝封之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④喃加巴藏卜还向明朝先后举荐元朝委派在藏族地区的旧官员 100 余名,分别授予各级官职。⑤
明朝原在河州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统辖全国藏族地区,即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之地。后又将朵甘、乌思藏二卫升为行都指挥使司,⑥分别管理藏族地区。
朵甘行都指挥使司管辖元代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的辖区。后来明朝又增设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讨司 6,万户府 4,千户所 17;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管辖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的辖区。不久,明朝又增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⑦各级官员仍以当地僧俗地方势力为主,明朝为他们规定了一定的封建义务。
明代的乌思藏,已是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派执掌地方政权。萨迦派的权势早在 1354 年(元至正十四年)即被以绛曲坚赞为首的帕竹噶举派所取代,帕竹地方政权继续得到明朝的承认。
但是,明朝在乌思藏采用“多封众建”的政策,对藏传佛教各教派的领袖人物都分别给以封号,并不专一推崇执掌地方政权的帕竹噶举派。明朝的封号最高等级是法王,所封的“三大法王”即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和大慈法王。
大宝法王在三大法王中地位最高,为明成祖封释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的封号。黑帽系第五世活佛,《明史》作哈立麻,即噶玛的别译,
① 《明实录》,太祖卷四二,洪武二年五月甲午条。
② 《明实录》,太祖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乙酉条。
③ 《明实录》,太祖卷六○,洪武四年正月辛卯条。
④ 《明实录》,太祖卷七九,洪武六年二月癸酉条。
⑤ 《明史》卷三三一,第 8587—8589 页。
⑥ 《明实录》,太祖卷九一,洪武七年七月己卯条。
⑦ 《明史》卷三三一,第 8588 页。
本名得银协巴(1384—1415)。1406 年(明永乐四年),他受明成祖召来南京。次年春,受封为大宝法王,门徒三人,均被封为大国师的封号。①
大宝法王原是元朝封给萨迦派八思巴的封号,为藏传佛教领袖人物的最高封号,明朝将此封号封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表明此时噶玛噶举派的实力,已经超过了萨迦派。明成祖即位不久,便将藏传佛教领袖人物的最高封号,封给噶玛噶举派,绝非偶然。
大乘法王属萨迦派。1413 年(永乐十一年),萨迦派僧人昆泽思巴(1349
—1425,今译贡噶扎西)受明成祖之召至南京,被封为大乘法王,待遇和地位略低于大宝法王。②当时萨迦派虽在政治上已失势,但仍不失为有号召力的藏传佛教的教派。明朝在正式册封噶玛噶举派领袖人物后,又册封了萨迦派的领袖,正体现了“多封众建”的原则。
三大法王的最后一个是格鲁派(黄教)的大慈法王。
15 世纪初叶,宗喀巴创建格鲁派。明成祖觉察到这一教派在藏传佛教各教派中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先后两次(1408、1414)派人到乌思藏召请宗喀巴来南京,宗喀巴因格鲁派创建伊始,未亲自应召,派门徒释迦也失于 1414 年至南京。次年,明成祖封释迦也失为大国师。
1434 年(宣德九年),③释迦也失第二次到明朝的首都北京时,明宣宗朱瞻基封之为大慈法王。
明朝在藏族地区除册封三大法王外,还封了五个地位低于法王而高于大国师的王。五王各有封地,分别统辖一定地区。
赞善王名著思巴儿监藏,《明史》称之为灵藏僧,“其地在四川徼外, 视乌斯藏为近”。灵藏一译林丛,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德格(一说道孚)。1407 年(永乐五年)受封为赞善王。④其所属教派,史籍无明文记载,有人认为属噶玛噶举派。
护教王名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明史》称之为馆觉僧,馆觉即今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1406 年(永乐四年)受封为护教王,⑤属噶玛噶举派。
辅教王名南渴烈思巴,《明史》称之为思达藏僧,思达藏一译达仓,在今西藏萨迦县以南。1413 年(永乐十一年)受封为辅教王,⑥属萨迦派。
阐教王名领真巴儿吉监藏,《明史》称之为必力工瓦僧,必力工瓦今译止贡,即止贡噶举派止贡寺的寺主,受封阐教王年代同辅教王(1413)。⑦
阐化王名吉刺思巴监藏巴藏卜(1374—1432,今译扎巴坚赞),《明史》称之为乌斯藏僧,是乌思藏地区帕竹地方政权建立者蜂曲坚赞的侄孙,于公元 1385 年(洪武十八年)掌握地方政权。明朝先封之为灌顶国师(1388 年), 后又封之为阐化主(1406 年)。⑧
由于帕竹噶举派领袖人物受封为阐化王,故其下属贵族,也有很多人受
① 《明史》卷三三一,第 8572、8573 页。
② 同上书,第 8575 页。
③ 同上书,第 8577 页。
④ 同上书,第 8582、8583 页。
⑤ 同上书,第 8583、8584 页。
⑥ 同上书,第 8585 页。
⑦ 同上书,第 8584 页。
⑧ 同上。
到明朝的封赐。如牛儿宗寨(今堆龙德庆县柳梧)的哺葛监藏、领司奔寨(今仁布县)的哺葛加儿卜、公哥儿寨(今贡嘎县)的忍昝巴、札葛尔卜寨(今桑日县扎嘎)的领占巴等人,均被封为各寨的都指挥佥事,①既是帕竹地方政权的贵族寨官(藏语作宗本),又在明朝的封赐下成为朝廷的命官。
在王以下,明朝在藏族地区还封有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名号,地位层次递减。此外,还有乌思藏等地的一些上层僧侣,到北京来请求朝廷给以官职,明朝也予分别安置,使之成为朝廷的直属官员。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