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西藏地方政治制度的变迁(1720—1793) 一、噶伦联合掌政
自 1720 年秋至 1721 年(康熙六十至六十一年)春,西藏地方的行政事
务临时由进藏的清军将领们管理。其间,随清军进藏的青海和硕特部重要领袖人物、固始汗之孙罗卜藏丹津,企图由他恢复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此时清朝已决定加强治理西藏,他的要求遭到清朝的断然拒绝。①
1721 年春,清朝决定废除原来西藏地方政权中总揽大权的第巴一职,设置噶伦数人负责西藏地方的政务。②
康济鼐·索南杰布(?—1727),西藏南木林人,是拉藏汗的女婿,约在 1716 年初,他被拉藏汗任命为阿里地区总管,在准噶尔军侵藏期间,他发动起义,配合清军进藏有功,清朝封他为贝子,被任命为西藏地方政府噶伦
(1725 年任首席噶伦),兼管后藏和阿里地区的事务。其余的噶伦,一个是曾到青海迎接清军的工布江达的贵族阿尔布巴·多吉杰布(?—1728),清军进藏,他任向导,也被封为贝子,任命为噶伦,还负责管理工布以东的地方事务;另一个是拉萨地区的贵族隆布鼐·扎西杰布(?—1728),清军入藏后,因向导有功,被封为辅国公,任命为噶伦,同时管理拉萨东北一带的地方事务。③
1721 年时,噶伦仅由上述 3 人组成。此外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颇罗鼐·索南道结(1689—1747),西藏江孜人,原为拉藏汗下级军官,1717 年准噶尔军入侵西藏时,他率军在达木与准军奋力作战,很得拉藏汗倚重。其后,又联合康济鼐发动起义,配合情军进藏。
1721 年,清朝封之为一等台吉,被任命为仔本,即管理财政事务的官员。至 1723 年(雍正元年),颇罗鼐升任噶伦。与颇罗鼐同时升任噶伦的还有扎尔鼐·罗迫杰布(?—1728),他任达赖七世的强佐(一作商卓特巴,藏语意为财务总管),是黄教寺院势力的实权人物。此人亦因向导清军入藏有功, 1721 年时,被封为一等台吉。颇罗鼐和扎尔鼐升任噶伦后,噶伦人数由 3 人
增至 5 人。④
但是,在 5 名噶伦中,康济鼐和颇罗鼐的贵族地位不及阿尔布巴和隆布鼐高,隆布鼐又与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有姻戚关系;扎尔鼐虽是一名俗官, 但为达赖喇嘛系统的属员,其思想和行为必然要受索甫达结的支配。于是, 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结为一党,与后藏地区的康济鼐、颇罗鼐展开了一场争夺权势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明显地支持阿尔布巴一党。西藏地方的局势又由暂时的稳定走向贵族内讧引起的纷争和战
⑦ 同上书,第 77 页。
⑧ [意]德希得里:《西藏纪事》,第 12 章。
① [日]佐藤长:《论罗卜藏丹津的叛乱》,载《史林》第 55 卷,第 6 号,第 30—32 页。
② 祁韵士:《皇朝藩部要略》卷十七。
③ 《十八世纪前期的中原和西藏》,第 78、79 页。
④ 同上书,第 94、95 页。
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