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多民族中国形成的发端
(一)中国疆域基础的奠定
秦统一六国以后,又略取闽越置闽中郡(今福建省)、南越、西瓯置南海(治番禺,今广州市)、桂林(治所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县)、象郡
(今广西崇左县)。又北伐匈奴,自榆中(今陕北及河套)沿黄河至阴山置44 县,设九原郡。秦亡以后,赵佗自称南越武王,统一南越、瓯越和骆越。汉初休养生息,至武帝时(前 156—前 87 年)北逐匈奴,收秦河南地,置五原、朔方等郡;降匈奴浑邪王,置河西四郡:通西域、征大宛:东北继燕秦有辽东、辽西等郡,又灭卫氏朝鲜,建四郡,后并为两郡;东南平东瓯,闽越(东越)置会稽郡;灭南越建岭南九郡;又通西南夷,置越嶲、沈黎、汶山、武都、犍为、牂牁、益都等郡。汉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 61)赵充国屯田湟中。以后王莽时讽羌人献地设西海郡(今青海省);宣帝甘露三年(前51)匈奴呼韩邪单于朝汉,称藩,“位在诸侯王上”① ,至元帝即位后(前
48)又与匈奴结盟:“自今以来,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②,从而出现了匈奴单于“世称藩,宾于汉庭,是时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亡(无)干戈之役”③的长期相安共处的局面。在西域,宣帝地节二年(前 68)置护都善以西使者,护南道;神爵二年(前 60)在西域的匈奴日逐王降汉,罢匈奴所置西域僮仆都尉,汉始以郑吉为西域都护,西域诸城邦并受其节制。至此,中国传统的疆域的基础已奠定下来。秦汉完成的这种大统一是在许多局部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的,战国七雄各自统辖一方为秦统一准备了条件,秦汉统一边疆民族地区,也都是在各地各民族已形成一定的政治中心与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的,尤其是匈奴统一广大北方游牧地区, 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游牧国家,是汉代统一包括北部游牧区的重要前提。以后中国的疆域历代虽有所伸缩,并经过大分裂的考验,但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广大疆域的形成都是沿着由局部统一而达到全国大统一的轨迹前进的。
郡县农业地区,是立国之基,称为“中国”,民族地区称为“裔”。扬雄《方言》说:“裔,彝狄之总名。”晋郭璞《注》:“边地为裔,亦四夷通以为号也。”④汉晋时形成以郡县为主干,民族地区为边疆的统一地理概念,在整个中国古代都有深远影响。
(二)民族政策与对民族地区管辖制度的奠定
在秦朝有“典客”,“掌诸归义蛮夷”,汉景帝时更名“大行令”,武帝改为“大鸿胪”,位列诸卿。秦又有“典属邦”,“掌蛮夷降者,”并且已有涉及民族事务的立法,今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有《属邦律》,
《法律问答》,其中有涉及民族事务的条款。汉避高祖讳改称“属国”,设属国都尉等官,仍“掌蛮夷降者”,从汉武帝时设官安置匈奴降众于西北边郡开始,以后至东汉东北、西南、中南都有设置。因民族杂居的发展,至东汉属国又有属县,都尉“治民比郡”⑤。
秦及汉武帝时,差不多每征服一地,即与内地一样设立郡县,汉时“凡县主蛮夷曰道”⑥。其实秦已有道的设置,两汉继之而已。“道”多设于西南、
① 《汉书·匈奴传》卷九四下,第 3798 页。
② 同上书,第 3801 页
③ 同上书,第 3032—3833 页。
④ 《方言笺疏》卷一二。
⑤ 《后汉书·百官志》卷二八,第 3621 页。
⑥ 同上书,第 3622 页。
中南民族地区及西北氐人地区。这些地区的民族多是农耕民族。匈奴降汉后, 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大不同于农耕民族,于是在南方地区,继续秦以来在郡
(汉武以后在州郡)之下民族聚居区以各民族首领为君长、王、侯的政策, 基本上不打乱其原有社会组织,优待各民族首领,为后世羁縻州及土司制度的萌芽形态;在游牧民族地区则设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晋代在辽东设东夷校尉、西南设蛮夷校尉,这些都是比二千石的军事长官, 而对各部落酋长爵之以王侯,赏之以金帛。开关市,通有无。这种制度与政策,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具体运用。在当时统一多民族国家中,秦汉统治者对各民族上层予以各种优待,有些参与了重大历史活动,在朝廷中封侯受赏。以《汉书》所记功臣侯者:高祖时封 470 余人,其
中越将 5 人以功封侯;吕后时封 12 人,其中越人 1 人。以后在汉景帝、武帝、昭帝、宣帝等时期又都有匈奴及其它民族的人物在汉朝廷封侯。后世随着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农牧民族的接近与文化上的贯通,民族政策与对民族地区的管辖方式虽有很大变化,而基本上仍是沿秦汉制度发展的格局。
汉族封建统治者的民族政策虽然在当时条件下是适应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但本质上是民族歧视压迫政策。征伐与和亲的交替运用,“恩”、“威” 两手并施,都是以巩固其封建统治为目的。大民族的优越感,歧视边疆各民族,甚至诬蔑匈奴等民族是“禽兽”。在民族地区的地方官与军事长官往往肆意掠夺,尤其是王莽时期,大民族主义恶性发展,肆意贬低各民族王侯的地位,强迫他们改名等等倒行逆施,结果激起了匈奴、西南夷等从四面八方奋起反抗,成为王莽短促朝廷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两晋大族地主对少数民族的残酷压榨,其酋长也有的被当作奴隶带枷锁买卖,结果在“八王之乱” 时,最高统治集团大分裂各民族纷纷建立政权,北方中国遂陷于四分五裂的动荡之中。
在五胡十六国及北朝统治下,汉人成为被统治和被压迫民族,然而人数仍居绝对多数,文化起主导作用,汉人被重用,各民族建立的王朝大都仿效秦汉以来的制度并努力提倡学习汉文化。所以占统治地位的各边疆民族的归结都溶入汉民族之中。
汉族这种既有歧视四夷的大民族优越感,又有与各民族杂居共处、婚媾毫无民族限域,宗教与文化兼容并包,“夷而进至中国则中国之”的态度, 有利于汉族吸收其它民族的成分而发展自己。西晋以后,经过南北朝地区性的多民族重新统一,民族的大融合,产生了隋唐更高层次的统一与经济、文化的繁荣。
(三)统一多民族国家元首称号的发展
秦始皇统一之后,自称为皇帝。汉代皇帝与天子的含义各有分职。《礼记·曲礼》说:“君天下曰天子”,东汉郑玄《注》:“天子,谓外及四海也。今汉于蛮夷称天子,于王侯称皇帝。”在统一多民族中国形成的发端时期已确定了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统一的国家元首称号。
汉初匈奴单于地位与汉天子皇帝地位相当,呼韩邪归汉,位居诸侯王上, 单于成为天子之下的称号。十六国时,匈奴刘渊开始以皇帝、天子兼有大单于称号,后来以单于称号加诸太子,兼六夷大都督,表明太子是实际的各民族首领,于是农牧两个系统的国家元首称号并称于同一朝廷。北朝时柔然社伦可汗,首次将可汗称号作为与皇帝并行的元首称号。随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唐以后皇帝、天子、天可汗、大汗等也基本上是有如单于在秦汉到南北
朝时那样,逐渐成为农牧两个系统的国家元首统一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