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哈萨克的宗教、习俗和文化艺术
哈萨克是一个勤劳勇敢、热情好客的民族,由于绝大多数哈萨克人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因此其文化、习俗也具有浓郁的草原特色。
(一)衣食住行
与游牧生活相适应,居住的是携带方便、易于搭卸的毡房。大致分两种: 一是大毡房,由下部圆柱体,上部圆弧形组成,下半部的圆柱形的骨架为木栅栏,称为毡房墙,一般由红柳木做成,上部弧形主要是撑杆和圆形圈顶作骨架。毡房屋架搭好后,栅栏围墙外围用芨芨草编成彩色的墙篱,墙篱外围以羊毛擀成的围毡,屋顶部分盖篷毡,天窗上盖顶毡,皆为羊毛褂成;二是小毡房,则是用数十根红柳木杆斜撑而成骨架,外围墙篱和毛毡,成圆锥体形,上有通风透气大窗,多用于转场途中作临时住房,一些无力做大毡房的贫苦牧民多住这种小毡房。在冬牧场,往往建有土坯、石块或木头构筑的房子。毡房大小及房内摆设多寡由于贫富悬殊,差别很大。巴依、王公贵族、部落头人住的是用八块或十块房墙搭成的大白毡房,称为“白色的宫殿”。贫苦牧民居住的是特别简陋、矮小的小毡房。
主要食物都取自牲畜,奶类和肉类是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面食是次要食物,很少吃蔬菜。肉食主要有绵羊肉、山羊肉、牛肉、马肉、骆驼肉,平时一般多吃羊肉,做法有手抓羊肉、熏肉、烤肉等,《新疆礼俗志》提到: “其俗喜食熏、燔诸肉,而马腊肠为款客上品”。①奶茶是牧民生活的必需品, 一日三餐都离不开它。奶子除了喝鲜奶、煮奶茶之外,还制成奶油、奶豆腐、奶疙瘩等。马奶酒是哈萨克人最喜欢的饮料。面食有馕、包吾尔萨克、馓子、油饼、面条,米食有抓饭、炒小麦、小麦饭和小米饭。贫苦牧民日常一般只能喝羊奶、吃少许肉充饥。
哈萨克族男女服饰各异,而且年龄不同穿戴也不一样。男子戴的帽子可分冬季、夏季两种。冬季的帽子是用狐狸皮或羊羔皮做的尖顶四棱的“吐马克”,可遮风雪;夏秋两季,一般戴用羊羔毛制作的白毡帽,可御雨防暑。冬季男子外面多穿不带皮面的羊皮大氅或大皮袄,下穿大裆皮裤;也有穿带有布面(多数是黑条绒)的皮衣、皮裤。夏季,喜穿布面皮里,内絮驼毛的大衣,叫“库普”,可防雨。衬衣多用白布或其它布料做成,一般为直翻领。夏天男子喜在衬衣外面穿上棉坎肩或皮坎肩,并扎着腰带,佩上小刀。所穿鞋、靴也是多种多样,有筒长至膝盖的高后跟皮靴。有狩猎时穿的轻便皮靴。一些贫苦牧民还穿用生皮缝制的“皮窝子”。哈萨克族的妇女服饰样式繁多, 头饰主要有帽子和头巾两种:未出嫁的姑娘戴“塔合亚”、“标尔克”和“包头巾”。出嫁时戴尖顶式的“沙吾克烈”,穿红绸子做的衣服。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戴“克衣米谢克”、“齐拉吾什”套头巾(用白布做成,大而宽,遮住头肩及腰部,直抵臀部,戴上后仅露出面颊、眼睛、鼻子、嘴),身穿半截袖长襟褡拌,有的也穿坎肩和前襟下摆都绣有图案的皮大衣。脚着皮袜子、皮靴和高跟套鞋。夏天爱穿连衣裙。
主要交通工具为马、牛、骆驼和骡及各种木轮大车。大车多用犍牛拉, 主要用于搬迁。
(二)婚姻家庭
哈萨克族的婚姻制度主要是一夫一妻制,男娶女嫁、从夫方居住的单偶
① 王树柟:《新疆礼俗志》。
婚。但由于受伊斯兰教一夫可娶四妻之影响,也存在一夫多妻现象,大多出现在封建贵族和部落头人及牧主之家。实行部落外婚制,同一部落内不许通婚。如果同一部落通婚,必须超过七代以上方可,同时联姻的人必须七水相隔(即两家之间要隔 7 条河距离)。哈萨克族还与维吾尔、塔塔尔、柯尔克孜、乌孜别克、蒙古等族通婚。缔结婚姻的主要形式是父母包办、换门婚、舅表婚、姨表婚、招赘婚和自由恋爱。缔结婚约要彩礼,彩礼的多少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而定,多者 77 匹马,中等为 47 匹马,最少也要送
- 匹马。一经缔结婚约,便不能随便解除,结婚之后不允许离婚,尤其是女方,没有毁约和离婚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夫妻离婚,子女全部归于男方; 若丈夫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可带走嫁妆。同时还存在“安明格尔”习俗,即转房制或收继制,妇女死了丈夫;若要改嫁,一定要优先嫁给亡夫兄弟,其次是叔伯兄弟,再次是本氏族其它成员,因此有“失去丈夫也不离氏族”的谚语②。
哈萨克的家庭是父系家长制,宗法封建观念浓厚。妇女受着族权、夫权、教权的重重压迫,要绝对服从丈夫,挨打挨骂不得还口还手。妻子杀死丈夫, 必须即被处死,而丈夫杀死妻子,交半昆则可免受刑罚,①按惯例遗产只能给儿子②。女儿因出嫁时给了嫁妆,故不再给财产。家庭重大事务由男性家长决断,只在家内事务和独生女婚姻问题上,才征求妻子意见。子女无权反抗父母的专断,必须遵从父母。法律明文规定“父母杀害自己的孩子可不受刑”③。哈萨克家庭中还盛行养子的习俗,每一个氏族成员都有收养本氏族孤儿孤女的义务,也可收养其仓氏族部落的孤儿。养父母要给养子成家,并分给遗产, 不得歧视。一些部落头人、牧主,也往往以收养子为名,对收养者进行剥削。
(三)宗教信仰
哈萨克先人曾经信奉过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后来又信仰过萨满教、佛教、景教等。至哈萨克汗国时期,大多已信奉伊斯兰教。从而哈萨克人的伦理道德、各种礼仪、节庆和风俗基本上以伊斯兰教义为准绳。除了传统节日“纳吾鲁孜”(又译为“诺如孜”,相当于汉族的春节)外,肉孜节和古尔邦节皆是带有较浓厚伊斯兰教色彩的节日,见面行礼用穆斯林特有的问候语,饭前饭后做“巴塔”(即念经祝愿),割礼、丧礼也伊斯兰化。但由于经常搬迁,故无固定的礼拜寺和经文学校。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同时, 还保留了不少原始宗教的遗迹。哈萨克人认为,自然界的万物皆有生命,均受神支配,而神有善神和恶神之分,善神给人带来幸福,恶神使人遭受灾难。因此,存在着自然崇拜,崇拜日、月、天、地、水、火和其它自然力或自然现象;动植物崇拜,与游牧生活密切相连,认为马、牛、羊、骆驼等都有其主宰的神,凡遇灾害就求牛神、羊神等保佑,并崇拜青草,将春天鲜嫩青草视为生命的象征,最忌讳拔草;祖先崇拜,一旦有灾难,就祈求祖先神灵保佑。严惩读神者④。萨满教在牧区仍有一定影响。哈萨克语称萨满为“巴克斯”, 认为是神和鬼的化身和代理人,他上通天堂,下达地狱,为人消灾求福。巴
② 《头克汗法典》有专门关于寡妇转房的规定。
① 《头克汗法典》第 4 片断。
② 椿园:《西域闻见录》卷三提到:“生子至十六岁,辄析产、予之牲畜,使自为计。”
③ 《头克汗法典》第 5 片断。
④ 《头克汗法典》第 13 片断提到:“有七种证据指控为渎神的人,须用石头打死。”
克斯常头戴天鹅皮,脖挂带有各色布条的神棒,骑马从一个阿吾勒到另一个阿吾勒游串,为人跳神、占卜、念咒和治病。后巴克斯也皈依伊斯兰教,并将其活动与伊斯兰教结合起来。
(四)语言文字
哈萨克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克普恰克语支(或谓西匈语支),既保留了丰富的古代突厥语词汇,又融合了钦察、阿里钦、阿尔根、克烈及其它部落语言,而形成富有特色的哈萨克语。哈萨克语共有 9 个元音、24 个辅音, 反映畜牧业的词汇特别丰富。哈萨克族先人曾使用过鄂尔浑—叶尼塞文和回鹘文,其后又使用过察合台文。
20 世纪初,哈萨克族对察合台文进行了改革,使之更适合现代哈萨克语,形成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现代哈萨克文。
(五)系谱印记口号
在哈萨克族中,记忆和背诵历代祖先的名字被视为天职,每个人必须牢记自己七代祖先的名字。给子女传授前辈的系谱,是父亲应尽的义务。哈萨克族系谱是代代相传的珍贵遗产。每个氏族部落都有一些精通系谱的人,有的甚至能背诵整个哈萨克 3 个玉兹的各代世系和哈萨克 77 代祖先的名字,这些人被称为“谢吉列西”(即“系谱家”),倍受人们尊崇。过去主要是在民间口头流传,后有人将系谱用文字记录下来,如《哈萨克系谱》、《大玉兹系谱》等是了解哈萨克族历史的珍贵资料。
在哈萨克族中,除了保存完整的氏族部落系谱外,还保存有与氏族部落相对应的印记口号。印记是为了区别氏族部落而产生的。在社会生产、生活和战争中均是十分重要的。印记既是氏族部落标志,又是氏族及个人牲畜的标记①。印记还是识别本氏族部落成员死者坟墓的标志,一般均在石碑上印有死者生前氏族部落的印记。印记图形多种多样的,有的像太阳、月亮、弓、箭或古代突厥文字母等。印记是哈萨克等游牧民族创造的一种游牧文化。
哈萨克每个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口号②,这些口号大多来自该氏族部落公认的英雄名字,或著名祖先的名字。整个哈萨克族还有一个共同的口号“阿拉什”③。从 18 世纪中叶起,著名的阿布赉汗名字也变成哈萨克族的共同口号,哈萨克战士往往高喊“阿布赉”,跃马挥戈,奋勇前进。部落之间举行赛马、摔跤、叼羊等比赛时,各氏族部落的人也往往高喊自己的口号,以鼓舞参赛者士气。
(六)文学艺术
哈萨克族民间流行许多古老的诗歌、故事、谚语、格言。阿肯(弹唱能手)是民间诗歌的传播者和演唱者。著名的史诗有《英雄塔尔根》、《阿卡勒克英雄》、《萨里海与萨曼》、《吉别克姑娘》、《聪明的鞋匠》、《叶尔吐斯特克》等。哈萨克人热情豪放,酷好音乐,能歌善舞,民间乐器有冬不拉、库布孜、色不孜克、达布勒等。哈萨克人也很喜欢体育活动,平时骑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每逢节日喜庆时,经常举行传统的叼羊、赛马和姑娘追等游戏。其工艺美术丰富多采。妇女善于缝纫刺绣,能制作精美毡房、各种毡制品、毛制品和服饰。不少男子会制作木器、铁器和骨器,用金银玉
① 《头克汗法典》第 33 片断。
② 参见杜荣坤主编:《哈萨克族社会历史调查》,第 6 页。
③ 据民间传说,阿拉什是把草原许多部落联合起来建立汗国的创始人,又称阿拉什汗。
石制作各种装饰品,造型艺术水平相当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