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吐蕃王朝的衰落一、赤松德赞的业绩
755 年(天宝十四载),赤德祖赞为臣下谋害,子赤松德赞(742—797,
《新唐书》作娑悉笼腊赞、乞立赞)继赞普位。赤松德赞即位后,首先处死因叛逆获罪的贵族末氏和朗氏,籍没其财产,①巩固王室权力。随即进一步强化奴隶制的统治,继续推行扩展实力的战争,加重对属民的剥削,使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更趋尖锐。吐蕃奴隶制社会自公元 8 世纪中叶起,已开始由全盛走向衰落。
赤松德赞在位期间,吐蕃王朝的职官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设置了九大尚论,即《新唐书》所记“尚论掣逋突瞿”。告身制度此时更趋完备。据
《智者喜筵》记载,告身各等又有大小之分,大相佩大瑟瑟告身,副相和内大相佩小瑟瑟告身,内副相和整事大相佩大金告身,内小相和副整事佩小金告身,小整事佩银镀金告身,其下军政官员人等,分别佩大小银铜告身,最低一等的铁告身,赐给作战有功的勇士佩带。在军事制度上,赤松德赞在原有四如的基础上,增置孙波如,五如下共设 61 东岱。东岱,即千户所,由东本主其事。②此时,吐蕃的军政组织更加健全。另外,通恰(藏语原意为观察使,汉文史籍作节度使)一职也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是占领地区的高级官员。③
在赤松德赞时期,佛教在吐蕃取得了更大的发展。
佛教自 7 世纪传入吐蕃后,虽然得到王室的大力扶植,但与传统的本教斗争激烈。赤松德赞年幼即位,贵族那囊氏掌权,那囊氏与信奉本教的大臣极力反对佛教,王朝发布禁佛令:驱逐佛教僧侣,改大昭寺为屠宰场,将文成公主带往吐蕃的释迦牟尼像埋于地下,后又转移到芒宇(今西藏吉隆县一带),还有一些佛寺遭到摧毁。④赤松德赞成年后,力图发展佛教,在清除了反对佛教的贵族势力后,废除了前此颁布的禁佛命令。请天竺寂护,莲花生等人主持兴建了首座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在今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雅鲁藏布江北岸。建寺年代诸说不一,大致应在 8 世纪后半期)。首批
剃度出家的 7 人,史称“七试人”,都是贵族子弟,是为藏族历史上第一批
⑥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第 6896 页。
⑦ 同上书,卷二一五,第 6884—6886 页。
① (唐)刘肃:《大唐新语》,第 164 页。
② 《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第 115 页
③ 《新唐书》卷二二二上,第 6271 页。
④ 《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第 119 页。
佛教僧人。
自佛教传入吐蕃后,与本教经历了长期起伏多次的斗争。佛教在赤松德赞的大力扶植下日益得势。为了抵制本教势力,佛教徒向赤松德赞提出与本教徒就教义优劣,进行公开辩论,以决胜负的建议。赤松德赞接受了这一建议,在敦喀(今西藏穷结县境内,一说在墨竹苏丕蒋布才宫前)组织佛教和本教的代表人物进行辩论,辩论结束后,赤松德赞宣布佛教获得胜利,本教则被判定为非法的宗教,凡不愿放弃信仰的本教信徒,都被流放到边远地区, 从而巩固了佛教在吐蕃社会的优势地位。⑤随后,佛教内部也展开了一场斗争。由于佛教主要自汉地和天竺传入吐蕃,二地僧人分别坚持自己的观点: 汉僧持“顿悟”之见,天竺僧则主张“渐悟”,彼此互不相容,迫使赤松德赞决心以辩论解决佛教内部不同见地的斗争。辩论约自 792 年至 794 年间在桑耶寺进行,由赤松德赞亲自监督。最后以汉地佛教失败宣告辩论结束,天竺佛教遂在吐蕃取得独占的合法地位。这一佛教内部的斗争,史称“顿渐之争”。⑥
赤松德赞极力发展佛教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王室集中政治上的权力, 削弱贵族和地方豪酋的势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吐蕃社会的封建因素迅速增长,导致吐蕃奴隶制度的矛盾日益加剧,平民和奴隶的负担加重,贫富分化的趋势突出,被统治阶级的起义事件迭有发生。显然发展佛教,在缓和阶级矛盾,抑制世俗贵族的权势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史实证明;赤松德赞发展佛教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