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入关前满族社会的发展
努尔哈齐建国后不久,即把进攻矛头指向已经衰朽的明朝。随着金国疆域迅速向明境推进,满族举族迁入汉族聚居的辽沈地区。社会环境的重大变化成为满族在经济生活、社会关系、上层建筑诸领域发生深刻变革的新契机。
(一)清朝的建立
1618 年(清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二月,努尔哈齐以“七大恨” 为理由,对明朝宣战。“七大恨”的主要内容,一是指责明朝无故害死其父、祖;一是援助叶赫,抗衡建州;一是迫使金国撤回垦种边堡的农人。“七大恨”集中反映了努尔哈齐对明朝统治者长期歧视、欺压女真人,并采取分而治之政策的强烈不满。然而发动攻明战争的主旨,却是为了掠夺明朝的财货和人口。奴隶制的发展,需要补充源源不断的奴隶来源,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封建经济高度发达而政治、军事却呈衰象的明朝正是满族奴隶主贵族觊
⑥ 《八旗通志》初集卷一,第 4 页。
① 刘景宪等:《清太宗时期的“新满洲”问题》,《历史档案》1981 年第 4 期。
② 王锺翰:《关于满族形成中的几个问题》,《清史新考》,第 48—50 页。
觎并掳掠的理想对象。四月,努尔哈齐率兵 2 万,连续攻占东州、马根丹、
抚顺三城,将掳得的人畜 30 万散给八旗兵丁。翌年,努尔哈齐在萨尔浒(今
辽宁省抚顺市东)一带率师 6 万迎战 10 万明军的围攻。八旗兵丁的高度机动性和纪律性,以及努尔哈齐分兵合击、声东击西灵活战术的运用,决定了战役的胜负。历史上,明代女真曾经多次遭到明军的大规模围剿与蹂躏。仅在1433 年至 1479 年(明宣德八年至成化十五年)短短 45 年间,佟家江(浑江)
流域的建州女真即受到明朝、朝鲜军队的 5 次入攻。当地居民或死于刀兵, 或流徙它乡,社会经济为之凋敝。1619 年萨尔讲一战告捷,避免了历史悲剧的重演,对于满族的生存与发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比,新兴的金国对明朝采取咄咄逼人的主动性攻势。
1621 年(清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三月,八旗兵丁大举攻明,连续攻
占辽河以东沈阳、辽阳等大小 70 余城堡。辽东地区,西起今鞍山、海城、盖平、熊岳、复县,东至宽甸、凤城一带,悉被纳入金国辖区。
金国辖区推进到辽东以后,满族统治者在决定统治中心问题上面临着抉择。努尔哈齐主张迁都辽阳,诸王大臣依恋故土,不喜汉俗,都持议撤还旧都赫图阿拉。最后努尔哈齐力排众议,决定迁都。努尔哈齐决心据守辽沈, 主要是从巩固胜利成果的战略角度来考虑的,“若我兵还,辽阳必复固守, 凡城堡之民逃散于山谷者俱遗之矣。弃所得之疆土而还国,必复烦征讨”①。他当时还不可能意识到,从辽东边外闭塞偏僻的山林谷地迁入汉族聚居的辽沈平原,对于满族日后的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1625 年(天命十年,明天启五年)他又力主迁都沈阳。
1626 年(天命十一年,明天启六年),努尔哈齐亲率大兵十三万,号称二十万,进攻辽河以西的宁远(今辽宁省兴城县),不意因明将袁崇焕婴城固守而败北。努尔哈齐平生南征北战,无往不胜,最后却受挫于宁远城下, 于是怀忿而归,同年八月殁于沈阳附近,时年 68 岁。努尔哈齐是满族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民族英雄。他创建八旗制度、缔造满族国家,倡议创制满文,决策迁居辽沈,为满族的形成发展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1626 年八月,努尔哈齐第 8 子皇太极(清太宗)经诸王公推举继承汗位, 时年三十有五,称天聪汗,并以天聪纪年。
皇太极即位后,继续攻明战争,驱策八旗兵丁于 1630、1634、1636、1639、1643 年多次阑入长城以内,大肆掳掠人口财物,纵深南抵山东、河南。“抢西边”成为满族社会中流行的口头用语。大批财产、100 多万人畜被掳往关外,给关内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破坏。
早在天命年间,居住在辽河流域的喀尔喀五部和嫩江流域的科尔沁蒙古已经归附金国,只有察哈尔部林丹汗,仍依附明朝与金相抗。皇太极为了保证对明战争的胜利,必须争取蒙古的支持。他利用蒙古各部的矛盾,一方面争取察哈尔部控制下的敖汉、奈曼、喀喇沁、土默借诸部的投附,另一方面集中力量孤立打击桀骜不驯的林丹汗。
1632 年(天聪六年),林丹汗败死,漠南蒙古纷纷归附,成为“内属蒙古”(内蒙古)。
1638 年(清崇德三年)漠北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车臣汗、札萨克图汗遣使入贡,以后成为“外藩蒙古”(外蒙古)。
① 《武皇帝实录》卷三,第 14 页下。
朝鲜与满族为邻由来已久,但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影响,朝鲜政府始终与明朝保持密切关系。皇太极为了解除攻明的后顾之忧,于 1627 年(天聪元年, 明天启七年)、1636 年(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两次派兵深入侵掠朝鲜半岛,迫使朝鲜中断与明朝的联系,俯首称臣。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金国已牢牢控制了整个东北。
1636 年四月,满洲、蒙古贵族、汉人降将、八旗文武大臣在盛京(今沈阳市旧城)举行隆重典礼,为皇太极奉上“宽温仁圣皇帝”(蒙古称号为博克达彻辰汗)尊号,改元“崇德”,建国号“大清”。改“金”为“清”的目的在于昭示天下:他所统治的清国(清朝),已不再属于满族一个民族, 而是多民族中原封建王朝的继续。
至 1644 年(清顺治元年)入关前夕,南起鸭绿江边,东濒海岸,北抵黑龙江流域,西迄今内蒙古自治区西北,西南抵山海关的广阔区域,以及该地区内的众多人口,都处在清朝的统治之下。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满族建国不久,已举族迁入辽沈汉地,这给满族社会经济,带来两方面影响。第一,满族人早先长期以渔猎为主要经济,兼营采集、农耕、畜牧, 辽沈是久经汉人垦拓的农业地区,满族入居辽沈以后,不能不放弃传统经济, 实现向农业经济的全面转移;第二,满族建国初,仍以奴隶制为社会的基本形态,当用武力攻占辽沈并以统治者身份居住在当地以后,却不能不被当地比较先进的封建关系所征服,于是开始向封建制度迈步。
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在明代女真社会中,农业是一种古老的经济成分, 但由于诸部迁徙不定,内战不休,加之耕牛、农具和必要劳动力长期匮乏, 农业只能作为渔猎经济的一种辅助成分,停留在广种薄收、生荒粗放的耕作阶段。明代末年,建州女真、海西女真的农业经济有了比较明显的发展。满族建国初,尽管对外征战不已,但内部社会秩序基本保持了稳定,成为农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努尔哈齐在原先牛录屯田制基础上,进一步将国家的土地分配给旗人,旗人耕种的土地称作“旗地”。最初,旗地面积有限,分布以苏子河流域(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一带)为中心,延伸到铁岭和佟家江的河谷地带。金国占领辽沈平原以后,努尔哈齐为了保证旗人的生计,强行圈占辽阳、海州等处土地 30 万日(日或作晌,1 日约 6 亩,合 180 万亩),作为旗地,分授八旗人丁。①尔后,因旗地所入不敷支用,又移两黄旗于铁岭, 两白旗于安平(在今沈阳市东南),两红旗子石城(今凤城县东北),两蓝旗于大城。旗地面积显著扩展,奠定满族向农业经济过渡的物质基础。努尔哈齐在将 30 万日土地分配给旗人时,规定了旗地授予的办法:每 1 男丁授田
6 晌,以 5 晌种谷,1 晌种棉。从此,以 6 晌地作为 1 个分配单位,称之为“份地”(俗称“一个汉子地”)。“计丁授田”制的实施,使每个满族人户与土地建立起稳定的关系,并以土地作为主要经济来源。
满族入居辽沈后,与汉族杂居,开始形成小聚居大分散的分布特点。在汉族农民影响下,满族农业技术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早先满人种地采取广种薄收,刨一个坑撒一把种的方法,此后取仿汉人播种经验,实行单稞等距离播种。“用这种办法播种,长出的苗壮,收获的粮食也多”②。天聪年间皇太
① 王锺翰:《满文老档中计丁授田商榷》,《清史续考》第 198—214 页。
② 《盛京刑部原档》,王佩环:《试论入关前满族社会经济及其生产力水平》,《四平民族研究》1988 年
极谕令八旗说:“洼地当种梁、稗,高田随地所宜处之,地瘠须加培壅,耕牛须善喂养”。③依据土质选择作物品种,施用粪肥培植地力,饲养农牛讲求方法,对农业生产的技术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国以后,满族的手工业呈现了生机,特别是直接服务于军事的部门。早在赫图阿拉时期,满族中已出现专业的铁匠、制革匠、木匠,铁匠技艺尤为精熟。进入辽沈后,大批汉族工匠被掳入旗,带入了先进的技术。手工匠的分工有铁、铸、银、箭、鞍、造船、织布、磁器制作等,行业齐全。每个牛录下都有若干名专职匠人,王公贵族家往往匠役成群。冶炼业发展引人注目,出现了钢铁。1631 年(天聪五年)成功铸造出“红衣大炮”;所铸沈阳实胜寺大钟重达千斤。努尔哈齐时开始鼓励满族人种棉,皇太极更重视棉纺业发展,他本人所有的棉庄就有 10 所,年征棉 1 万斤。
1637 年(崇德二年)八旗纳布匹汉民 4742 丁,每丁纳布 2 匹,全年共
征布 9484 匹;金国境内麻、丝、布、帛均能织造,接近自给。
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商业的繁荣。沈阳是商业中心。城内八旗各有街市,分别征税管辖。与毗邻各民族建立起各具特色的贸易关系:同朝鲜贸易以粮、布为主;同蒙古贸易主要是易换牛羊;同黑龙江流域各民族通商,主要是易换貂皮等珍贵皮毛。只是由于与明朝正常关系接近中断,一定程度影响了与明人的贸易。农业民族、渔猎民族、游牧民族的不同产品以金国为媒介往来交流,商业的活跃刺激了经济的繁兴。
生产关系的变革。满族入居辽沈以后,建立起大片旗地。在旗地上,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形式。
一种是广大八旗人丁领有的小块土地——份地。份地是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制度。满族先民曾以射猎采集为主要生业,这种生业需要在游动中组织生产,不能固着于一块土地,况且山区地旷人稀,所以在很长时间内未形成土地私有观念。份地国有,正是这种传统的继续。
计丁授田的结果,强化了满族人丁的依附民地位。份地是主要的经济来源,“一家衣食,凡百差徭,皆从此出”①,领有份地的旗人,除了按三丁抽一的比例承担兵役外,余丁必须向国家交纳粮赋,承担徭役。皇太极曾列举每牛录人了在一年中承担的各项徭役多达 30 余项②。满族统治者为了保证兵源、徭役、赋役、赋敛,严格限制旗人行动自由,不许擅离所属牛录。在这种控制下,一部分普通旗人因作战有功,占有奴仆,地位上升,同时也有不少人陷入贫困。仅据 1641 年调查,在满洲、蒙古 16 旗的 400 多牛录中,就
有 48 个牛录为清一色的贫人③,占总数十分之一强。
旗地的另一种形式,是满族贵族和八旗官员占有大量的土地。掳掠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充足的奴隶来源,奴隶制庄园得以发展起来。
1619 年,一位在萨尔浒战役中被俘而进入赫图阿拉的朝鲜人看到:“自奴酋(指努尔哈齐)及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互相卖买)、农庄(将
第 2 期。
③ 《清太宗实录》卷一三天聪七年正月庚子。
① 高士俊:《谨陈未议奏》,载《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第 6 页。
② 《清太宗实录》卷一七天聪八年正月癸卯。
③ 《清太宗实录》卷五四崇德八年正月己未。
胡多至五十余所),奴婢耕作,以输其主”④。“农庄”的满语称“拖克索”, 是满族奴隶主将奴隶束缚在土地上的一种剥削形式。农庄一般不超过 10 人, 在庄头管理下从事耕作,生产品除维持起码生计外都归奴隶主所有。
迁入辽沈以后,满族贵族和八旗官员除按所属壮丁数领受大量土地外, 又领取最高统治者的赐庄。在庄园制发展的同时,它的内部关系也有所变迁。一般情况下,奴隶制的发展是以充足的奴隶来源为前提的,但大量掳获人口并不总意味着奴隶制的顺利发展。辽沈是封建经济关系发展成熟的地区,满族统治者将奴隶制强加到当地汉族人民身上,势必激起强烈反抗:大量汉族人口逃亡,留居当地的汉民则采取多种方式继续抵抗。生产萎缩、经济萧条、社会动荡不安,迫使满族统治者在如何治理汉地上作出新的选择。努尔哈齐1625 年(天命十年)规定:每庄田由壮丁 13 人,牛 7 头,地 100 晌组成; 庄田上的收入,20 晌供公差,80 晌自己食用。①尽管规定这部分壮丁拥有自己的独立经济,可以将一部分收获物归为已有,但他们的身份仍是奴隶而不是农奴。
皇太极即位以后,多次大规模入关掳掠汉民为奴,使旗人的奴仆数量激增,1633 年(天聪七年)统计,满洲旗人中占有 10 名以上汉人奴仆的就有1580 户之多,②贵族占有的奴仆可达 800—900 人。以奴仆所编庄园为代表的奴隶制是旗地上的主导生产关系。1635 年贵族瓦克达(皇太极侄)因罪被籍没时,有庄园 23 所。崇德初年,属皇太极本人领有的粮庄、棉庄、盐庄多至
78 所,其中旧庄 69 所,新庄 9 所。③庄丁除完纳额粮外,必须交纳猪、鹅、鸡、鸡蛋、青麻等各种杂项,所受剥削严重,没有生产积极性。按规定不能完纳额赋的按数鞭笞,庄丁因不堪其苦多有逃逸,致使多数官庄不能完成额粮。在皇太极的 65 个粮庄中,未完额征的就有 54 个。这种状况表明:与汉地封建地主制相比,满族的奴隶制仍存在明显差距。
(三)政治制度的改革
努尔哈齐建国,任用子侄分领八旗,领旗贵族称“和硕贝勒”(意为旗主)。八旗旗主是旗的所有者,彼此地位相等,权力义务相当。在此基础上, 以旗主为核心建立议政会议制度,作为国家的中枢机构。举凡军国大政、刑政司法、汗位继承,均由诸王集议决定。以贵族议事会形式组成权力中枢, 在北方民族历史上是习见的现象。努尔哈齐晚年,提出八王(即八旗旗主) 共治国政的主张,规定汗位继承必须由八王共同推选,同时明确了人王在经济上的平均原则。“共治国政”的基本宗旨,是以集体的权力制约个人的权力,以合作共议限制个人专断,它与经济上“八家(八王)均分”的原则, 都不是努尔哈齐的创新,而是部落时代民主制度和平均分配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残余影响。
努尔哈齐时代的国家制度,以议政会议为核心,八旗制度为骨干,基本上是对部落旧制的改造。国家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这种变革,是以皇太极即位为开端的。
加强汗权。努尔哈齐第八子皇太极是经过议政会议诸王推举而继承汗位
④ 李民寏,《建州闻见录》,第 43 页。
① 《满文老档》太祖卷六六天命十年十月初四日。
② 《清太宗实录》卷一四,天聪七年七月辛卯。
③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崇德三年五月初八日。
的,当时诸王均享有很大权力,尤其是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和硕贝勒, 均年长于皇太极,曾与他并称“四大贝勒”。皇太极临朝时,三大贝勒并坐左右同受臣属朝拜。皇太极不能不为结束旗主并立、事权不一的局面竭尽全力。首先,扩大议政会议人选。在八旗各设总理旗务大臣,与诸王共议国政, 以达到分散诸王权力的目的。
1629 年(天聪三年)废除四大贝勒按月分直政事的旧制,改以诸贝勒代之。1631 年(天聪五年)颁行的《离主条例》,在裁抑八旗旗主特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规定,凡八旗贵族犯有私行采猎、隐匿战利品、擅杀人命、奸污属下妇人等罪愆,准其属人和奴仆告讦。告讦属实,准予离主。1632 年,取消“凡国人朝见,上与三大贝勒俱坐受”的仪式,改由皇太极一人“南面独坐”。与此同时,借故囚禁阿敏,处罚莽古尔泰,二人先后死去。三大贝勒中仅剩代善一人,对皇太极唯命是从。皇太极执掌正黄、镶黄、正蓝三旗,在八旗旗主中形成举足轻重的实力地位。
完善等级制。皇太极为了突出汗(皇帝)权的至高无上,制定了一套等级制度。颁行皇族(宗室)勋爵,依据诸王公贵族辈份、与汗的血缘亲疏、功绩的大小,明确他们的政治地位,分别赐予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固伦公主、和硕公主、和硕格格、多罗格格、固山格格、固伦额驸、和硕额驸、多罗额驸、固山额驸等名号。厘定功臣袭职例,宣布免除功臣徭役,并命专管牛录。对不同等级贵族、官员的服制,公文用语都作了专门规定。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统治集团内部的等级关系,保证他们的特权利益,以加强汗(皇帝)的权力。
增设机构。努尔哈齐时的国家机构,制度简朴。作为中枢机构的议政会议没有明确的编制和一定的职守,这难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1631 年(天聪五年),皇太极采纳汉官建策,依仿明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一管理全国的军事、民政、刑狱诸事宜。任用八旗贝勒分管部务,下设满、蒙、汉承政(入关后改称尚书)、参政(侍郎)、启心郎诸职。六部管部贝勒的资历、地位、权势都不能与皇太极相比,而且每部官员均参用八旗官员,从而杜绝了管部贝勒专擅的可能。六部各有专责,是直接听命于汗
(皇帝)的中央行政机关。1636 年(崇德元年),仿明制设都察院,职掌监察;1638 年创设理藩院,专理蒙古诸部事宜。入关以后理藩院权限扩大,成为管理边疆民族事务的专门机构,这是满族政治家的创制。二院与六部合称“八衙门”。
努尔哈齐起兵之初,曾任用俘获的汉人龚正陆为师傅(巴克什),掌管满、汉文书。以后,简拔满人额尔德尼、达海、希福等人在“书房”理事。
1629 年(天聪三年)皇太极在书房基础上设立文馆,主持翻译汉文书籍、记注本朝政事。文馆成员初时以满人为主,以后陆续擢用范文程、宁完我等一批汉族文士。文馆成为满、汉文士荟萃的场所,为皇太极刷新政治、振兴文化作出重要贡献。
1635 年皇太极将文馆扩大为内三院:内国史院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纂修书史;内秘书院撰拟往来书状、皇帝敕谕、登录奏疏;内弘文院注释历代政事得失、御前进讲、颁行制度。三院各设大学士、学士主管。大学士参予机要,是皇帝处理政务的得力助手。
内三院与八衙门的设置,是满族统治者“参汉酌金”,杂揉满汉制度的产物。与此同时,议政会议在决策军国大政时仍发挥重要作用。清朝国家机
关因此更为完备,国家权力也更加集中于皇帝了。
增设蒙、汉八旗。努尔哈齐建国时,满洲人是金国的主体民族,蒙古人、汉人与满洲人合编八旗之内。进入辽沈以后,蒙、汉人口急剧增长,国内民族成分的对比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八旗(即后来满洲八旗)既不能容纳众多的人口,也难以协调各民族的关系,于是有增旗之举。1622 年(天命七年)科尔沁蒙古兀鲁特部部长明安,率三千户归附,努尔哈齐曾准他们别立一旗,是蒙古单独编旗的开端。
1634 年(天聪八年)皇太极将蒙古左、右营正式析为两旗。翌年,以察哈尔、内外喀喇沁各部相继归附,改定八旗制:将原隶八旗满洲的部分蒙古人丁析出,与旧蒙古两旗和新附人丁重新编组,成立八旗蒙古(蒙古八旗)。
努尔哈齐时对汉人多加杀戮,但对于主动降附的明将,仍照例收养。1618 年抚顺守将李永芳投降后,努尔哈齐命他依照明朝制度辖领旧部,
隶属八旗。皇太极即位后,大批收编明朝员兵。
1631 年(天聪五年)将汉人降兵编为一旗(后称旧汉兵)。
1633 年,正式编汉军为一旗。1637 年(崇德二年)析置为两旗。1642 年(崇德七年)松锦之役,清朝生俘明蓟辽总督洪承畴,大批明兵非降即俘, 于是编定八旗汉军(汉军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 分为固山(旗)、甲喇(参领)、牛录(佐领)三级,是与满洲八旗并列同隶八旗制度。蒙古、汉军八旗的编立,为越来越多的蒙古人、汉人跻身于清朝各级机构铺平道路。满族统治者联合起部分蒙(牧主)、汉(地主)阶级分子,为入关夺取全国政权作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