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放区民族区域自治的最早实现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政策的精髓,是实现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具体体现,因此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民族自治政府的问题。早在 1941 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就对民族区域自治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建立蒙、回民族自治区的主张。①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提出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解放区的施政纲领中都有关于少数民族权利的规定,并在解放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起民族区域自治政府, 实现了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1946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蒙古族和回族人民分别在关中地区的正宁县、定边县建立起回民自治区,在城川建立起蒙民自治区,在山东解放区曾建立过枣庄、孟村两个回民自治镇。②
解放区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政府中,以内蒙古自治政府最为突出,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早的、也是最完善的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抗日战争的胜利,使内蒙古绝大部地区获得了解放,中国共产党便在解放区内领导内蒙古各族人民建立广泛的反蒋统一战线,为实现内蒙古的民族区域自治而奋斗。中共中央极为关心内蒙古的问题,从 1945 年 9 月至 1947 年 4 月间多次发出了关于解决内蒙古自治问题的文件,①决定在内蒙古开展自治运动作为革命的中心环节,规定了依靠广大农牧劳动人民,团结上层开明分子,争取上层中间分子,孤立少数上层右翼分子,坚决同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的基本政策,接着中国共产党便派乌兰夫等一批蒙汉干部深入到内蒙古地区开展自治运动的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乌兰夫等人在中共晋察冀和晋绥分
①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载《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 678 页。
② 《中国少数民族革命运动史》,第 187 页。
① 1945 年 9 月 29 日发出《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关于对内蒙解放委员会的请求电》,到 1947 年 4 月共发出各
种有关内蒙古问题的电文、指示 30 余件。
局的领导下,于 1945 年 11 月 25 日在张家口召开内蒙古各盟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提议,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作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机构,大会制定了联合会会章和对内蒙古人民的宣言,选出了以乌兰夫为主席的执行委员会。这次大会的召开和成功,在政治上为建立各盟旗民主自治政府创造了条件,是全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政府建立的重要步骤;在军事上建立了内蒙古人民自卫军,为革命政权的巩固提供了保障;在经济上作出了充分发展民族经济的主张,为革命政权提供了物质保障;另外还提出了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主张,为大力培养和训练蒙古族干部创造了条件;大会还广泛地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消减了历史上的民族隔阂,加强了民族团结。②这次大会的召开是中国共产党关于解决国内少数民族问题政策的具体实践,它把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解放运动纳入到中国共产党所指引的方向,开创了少数民族人民争取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压迫下解放出来的正确道路,它标志着在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领导下,各盟旗民族自治运动蓬勃地开展, 地方性的民族自治政府陆续建立。1946 年 3 月在张家口成立了察哈尔盟自治政府,察哈尔盟自治政府是内蒙古民族自治的范例,它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西蒙地区民族自治运动已走上全面发展的阶段。③
1946 年 1 月成立了“东蒙古自治政府”,但由于领导权被少数蒙古族封建上层所把持,它的宣言、纲领仅是一纸空文,因此改造东蒙古自治政府, 实现东西蒙古的统一,就成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迫切任务。1946 年 2 月,东蒙古自治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代表举行统一会议的预备会,会上对东蒙古自治政府中脱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自治运动引向成立“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等错误倾向进行斗争,团结了大部分代表, 孤立了少数反动上层,并决定在 1946 年 4 月 3 日在承德举行正式会议,即“四三”会议。会议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确立了自治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而不是独立自治,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领导机关,并领导内蒙古一切武装力量。会议还决定撤销“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使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的东西蒙地区逐步靠拢,统一的内蒙古区域自治正在形成。④
在“四三”会议的推动下,内蒙古自治运动得到迅速的发展。
1946 年 5 月撤销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6 月昭乌达盟成立了临时政委会,察哈尔省政府也决定将察、锡两盟归内蒙古民族自治。8 月嫩江省政府决定成立蒙政厅。12 月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1946 年 11 月 26 日中共中央曾指示有关中央局准备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
1947 年 3 月 23 日中共中央又发表关于内蒙自治问题的指示,同意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①l947 年 4 月,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
② 《蒙古族简史》,第 433、434 页。
③ 《中国少数民族革命运动史》,第 215 页。
④ 《蒙古族简史》,第 437、438 页。
① 两次指示见《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 1083、1094 页。
防御转向战略进攻胜利的鼓舞下,迫切要求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权,于是在1947 年 4 月 23 日在乌兰浩特召开了内蒙人民代表会议,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施政纲领”等文件。②规定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是内蒙古地区以蒙古民族为主体,联合全地区的汉族和其它民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民主政府。明确指出自治区是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提出了自治区各民族一律平等,相互尊重各民族的风俗、历史、文化、宗教信仰,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会议还选举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1947 年 5 月 1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内蒙古各族人民开创了自由光明的新历史。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政府,它是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也是内蒙古革命、内蒙古民族解放斗争新的里程碑,它为进一步完善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各民族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可贵的实践经验。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