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独立学习历史知识能力的内容结构

独立学习历史知识能力的具体内容是根据历史学科的教学规律决定的。历史教学的一般规律是借助各种手段使历史现象再现,然后从历史现象中抽象出历史概念,再从历史事件或概念的联系中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因此, 独立学习历史知识的能力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观察文物、图片、模型、地图等,以发展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等。

  2. 理解历史语言的能力,包括接受口头传授和阅读历史书籍(即书面语言)的能力,以发展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和思维力。

  3. 从历史现象概括出概念、规律和表达历史概念的能力,以发展学生思椎力。

  4. 系统理解历史基础知识的能力。

  5. 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解决历史问题以至某些社会现象的能力。创造力就是各种能力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