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和服务标志

它们是用来保护你的品牌名称、公司名称、口号或标记等,并为你带来利益与声誉的合法权利。商标首期被保护的年限为 28 年,但是可以续展。如果你愿意的话,请想一想,假如其他的汉堡包制造商也把他们的产品叫做“麦当劳巨无霸”而又能逃避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话,对麦当劳公司来说该有多么糟糕。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品牌的名称是如此的强有力而深入人心,以至于它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实际上已经成为竞争中无往不胜的产品的同义词。

对公司权利最有力的保护形式是注册商标(对于实体产品或有形产品); 或注册服务标志( 对于服务或无形产品) 。典型的做法是用符号( 是Registered 的首写字母),或者词语“注册商标”来表示。它要求申请人正式向专利局和商标局提交申请。做完这件事以后,接下来是一段合理的公布期。在此阶段内任何人对此权利有异议均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没有异议或者这些持异议者按规定不具有优先权,则这项权利就得到了认可。商标可以每10 年一次无限续展(但是,如果一个商标获得注册后在两年内未被使用,则被认为是放弃,以后使用还须重新申请)。

另一种选择是采用习惯法商标或服务标志。市场营销人员可以根据习惯

法使用“TM”(对实体产品)或“SM”(对服务),而无须正式拥有政府赋予的权利(这大致类似于下面的情况:一对未正式结婚的夫妇同居多年并共同育有子女,则在习惯法之下被视为已婚)。我建议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最终被国家法律认可之前,采用“TM”或“SM”。虽然二者均不能提供注册商标所能提供的那么高程度的保护,而且当商标的使用受到挑战时,必须经受更大的考验,但是它们确实能引起公众对商标注册一事的注意。而且,在注册商标只有当申请的要求被批准之后才能使用的情况下,“TM”和“SM”可以立即使用(在注册商标被批准前就提前使用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而违法者要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