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

  1. 确信你具备谈判所拥有的职权。

  2. 首先应就最可能达成协议的条款进行谈判。并按达成协议的可能性从大到小的排序进行。

  3. 从不放弃“没有意义的事”(something for

    nothing)。人们要求你放弃的那些事,总是同你想要得到的事相联系。

  4. 设法摸清对方的意图。

  5. 接受各个人所阐述的看法,认为它们好像都是事实。

  6. 如果你想使对方屈服的话,就给他们“留点面子(savelace)”。避免使用“拿走或留下”(Take

    ii orleave it)之类的短语,把他们推人绝境, 得罪他们。

  7. 定期重复和总结他们所说过的话,这样会使他们认识到:你很重视他们并倾听着他们的意见。

  8. 使对方知道你正在寻求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法,以便双方均能获利,

    而不是一方的获益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