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极限定理

为评价标准差指标的价值,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它在中心极限定理中的意义。(中心极限定理:对于任意一个平均数为μ标准差为σ的总体进行随机抽样时,随着样本量 N 的增大,样本平均数 x 就趋向子正态分布,其平均数为

x ,山标准差为σ/ 。中心极限定理说明无论是从正态分布总体,还是从

非正态分布总体中抽样,只要样本容易足够大,其样本平均数也趋向正态分布——译者注)请记住以下的叙述:

  1. 无论任何分布(正态的或是其他的),其样本平均值都非常接近总体平均值。

  2. 为了对总体有代表性,样本量至少为 30。(3)在所有观察对象中(见图 6—4):

    34%落在平均值上方第一个“部分”内;

34%落在平均值下方第一个“部分”内;

13%落在平均值上方第二个“部分”内;

13%落在平均值下方第二个“部分”内;

3%落在平均值上方第三个“部分”内;

3%落在平均值下方第三个“部分”内。(4)上面所指的“部分”,就是标准差。

如果你是一位经理,管理着 100 位销售人员,他们人均年销售量为 100 件产品,标准差为 5(不用 5.09 是为了方便计算),你会得到如下结果:

34 位(占 34%)销售人员卖出 75~80 件产品;

34 位(占 34%)销售人员卖出 70~75 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