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部分——整体”阅读法

“整体——部分——整体”,是在现行教学大纲的“阅读教学”的篇章教学部分提出来的。原文是这样的:“讲解课文要处理好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一般地说,可以按照从整体到部分再到整体的顺序进行教学。”《大纲》对这段话还进行了具体的阐述:“要从整体着眼,进行词、句、段的教学。要注意各个部分的内在联系,每个部分和整篇课文的内在联系,使学生对整篇课文有比较完整、深刻的理解。学生理解课文的过程,也是认识深化的过程。”这段阐述,把“整体——部分——整体”具体化了。

这就告诉我们,每一篇课文都是由字、词、句、段、篇组成的整体, 课文中的字、词、句、段、篇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此,在课文学习时,必须坚持整体性观点,辩证地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既强调将整体分解为部分,又强调把各部分综合为整体,使知识形成整体结构,缩短认识过程,节约教学时间,产生整体效应。

那么,应当怎样来理解“整体——部分——整体”这个学习过程呢? 第一步要着眼整体。初读课文,弄清课文的大概内容,使学生能从整

体上把握准课文。

第二步在把握课文内容的前提下,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结合上下文, 识字、解词、分析句子,这样可以准确地理解字、词、句在课文中的含义, 有助于深刻理解课文内容。至于分段和概括段落大意,也要在初步理解课文内容的前提下进行,这样便于了解段与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段与篇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第三步在对部分的深入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再回到整体上来。这个整体比第一个整体来说,应当对课文有更深入、更全面的理解。这个深入、全面,指的是不仅能深刻、全面地理解课文内容,而且能领会好课文中体现的思想感情。

“整体——部分——整体”的学习过程,是学生对课文理解逐步深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符合学生学习语文和认识事物规律,它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课文,而且可以使学生从中学到正确的思想方法。我们观察事物或思考问题,总是先从全局着眼,而后进行局部分析,最后再全局考察、衡量, 这样才能做到全面、深入。全面,就是把事物各个要素、问题的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周到;深入,是指深入了解事物的各个要素之间的联系,问题各个方面的相互制约。这样可以避免孤立、静止、片面地看待事物和问题。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渗透这种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

但是“整体——部分——整体”是学习过程的“常式”,这不是唯一的过程顺序,随着时间、地点、教材、特点、学生基础等诸多因素的变化, 理应“常”中求“变”。比如,有的课文,学生课前已作了预习,对课文内容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那么,学习时,就不一定按“整体——部分—

—整体”的顺序进行。有的课文生字较多,如果影响学生初步理解课文的话,在学习时先学几个生字未尝不可。有的课文段与段之间联系不那么紧密,有相对的独立性,也可以一段一段地学。

以《再见了,亲人!》一文为例。这篇课文三个典型场面都各自成段, 自成三个部分,写法大致一样,可采用“(扶的)部分——(放的)部分

——整体”的程序。也就是说,先扶一段,再放两段,最后回到整体。

学习过程的“变式”多种多样,如“举一反三”、“直奔中心”、“切入重点”、“解题抓路”等,这些都有助于优化学生的学习过程。系统科学原理告诉我们:我们可以通过改变系统的结构来提高系统的功能。改变系统的结构又通过改变构成的要素(增加和减少某些要素)和改变要素的排列顺序来实现。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结构的改变就表现为增加和删除某些学习环节,或者改变这些环节的排列次序,从而形成一些“变式”。这种“变”,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