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学习中的抽象与概括

一切事物都有许多属性,那些仅属于某一类事物,并且又能把这些事物与其它类事物区别开的属性,叫本质属性。抽象是在思想上把与某种事物的本质属性或特征和非本质的属性或特征区分开来,从而舍弃非本质的属性或特征,并抽取出本质的属性或特征的思维方法。而概括是在思想上将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许多事物,或将某种事物区分出来的一般的、共同的属性、特征结合起来的思维方法。

抽象和概括,是形成概念的关键性的一步,是概念形成的最重要的基础。数学的任何一个数字,一种符号,一个算式,一个公式,一个定理, 一个法则等所有概念和规律,都是抽象和概括的结果。

科学概念、科学理论、科学方法都是科学抽象的成果。丹麦天文学家弟谷·布拉赫(T·Brahe,1546—1601 年)花了三十年的时间仔细地观察、精确地记录了行星的运动,具有丰富的经验。但是,他缺乏科学抽象的能力,他不能从繁浩的材料中,概括出行星运动的规律。而他的学生开普勒善于抽象与概括,数学较好,且敢于冲破框框,从感性材料中进行加工提炼,终于找到了著名的行星三大定律,别开生面,为牛顿力学奠定了科学基础。

抽象和概括也是密切联系的,抽象是概括的基础,概括又是抽象的发展。

在学习中,经常要用到抽象与概括的思维方法。例如,在学习化学时, 可通过盐酸与锌,稀硫酸与铁反应的比较和分析得出:不同强酸和不同较活泼金属反应,都得到盐和氢气。进一步抽象出锌、铁和氢气是单质,盐酸、硫酸和生成的盐(硫酸锌、硫酸亚铁)是化合物,从而综合概括出置换反应的概念。然后,运用到铝等活泼金属与稀硫酸反应,氯气与溴化钠溶液反应中,巩固对置换反应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