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人原先居住于莱茵河下游地区,主要有萨利克和里普阿尔两大部族。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法兰克人逐渐渗入高卢东北部。418 年,萨利克部落的克洛维继任酋长,开始全力扩张,战胜了其他法兰克部落,统一莱茵河下游和高卢北部。486 年,击溃西罗马在高卢的残余势力,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开始了墨洛温王朝在法兰克王国的统治。

496 年,克洛维皈依基督教,接受洗礼。同时,他建造教堂、修道院, 在法兰克人中广为传教,法兰克王国发展成了基督教国家。克洛维此举得到高卢—罗马人的大力支持,许多教会上层人物成了法兰克王国的大领主,法兰克国家与罗马天主教会互相依赖,相辅相成。前者为后者成为“封建制度的国际中心”奠定基础;后者则为前者“绕上一圈神圣的灵光”。

在教会的支持下,克洛维先后征服了高卢南部的勃艮第王国和西哥特王国。克洛维死后,其后继者又战胜了图林根人和巴伐利亚人。到 6 世纪中叶, 法兰克王国已扩展成为庞大的帝国。它的领土几乎包括现在的法国、莱茵河流域,以及从阿尔卑斯山到德国中部山脉的地区,成为当时西欧的强国。

由于法兰克王室采取国王死后诸子平分领土的继承制度,使王国经常处于分裂、混战的状况,同时又不断向外扩张。在诸王纷争、王权削弱的情况下,贵族势力不断扩展并逐步摆脱对王权的依附,王权逐步落入掌握宫廷事务的宫相手中。751 年,宫相查理·马特之子矮子丕平废墨洛温王朝国王自立,建立卡罗林王朝。

对德意志历史有着重大意义的是,卡罗林王朝最著名的君主查理大帝的统治(768—814 年在位)。他先后征服了意大利、萨克森和巴伐利亚。800 年,查理应罗马教皇之请出兵意大利,平服罗马贵族叛乱,教皇给他加冕称帝,号为“罗马人皇帝”。法兰克国家的领土扩大到西起埃布罗河、比利牛斯山和大西洋,东迄易北河、北起北海和波罗的海,南迄意大利,包括几乎现今的整个法国和欧洲中部地区。查理被当时人称为“欧洲的统治者”,法兰克王国成为法兰克帝国。

法兰克王国建立初期,随着生产力,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社会分化。一方面,分成小块的农地逐渐为单个家庭所使用,甚至发展为不受限制的私产,可自由转让与继承。这些占有自由地的公社成员,被称为“自由人”,是法兰克国家的基本成员。但牧场、森林和水源仍为公有财产。另一方面,在农村公社以外,开始出现了早期的庄园,即由国王、国王的亲属、教会和旧罗马地主的私有领地组成的农业组织形式。

6 世纪下半叶起,法兰克人开始了封建化的进程。其主要标志是领主土地所有制的产生和自由农转为依附农。

领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成来自各个方面。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以暴力和军事征服扩大地产,把前罗马帝国的皇室领地、反叛贵族的领地及大片公地占为己有。他们构成了法兰克军事贵族阶层。国王的亲兵由于为国王效力而获得大量地产。这始自墨洛温王朝,到卡罗林王朝时,以封土赏赐陪臣已甚风行。初时,封土仅限为终身享受,久而久之便当为世袭领地。还有一些产生

自农村公社的土地贵族,他们利用在公社中的特权,垦殖荒地,增加地产。服役贵族和土地贵族构成了世俗领主阶层。教会领地的产生则是由于国王和世俗贵族的赠送,以及自由农为求“保护”和来世幸福的捐赠。这构成了教会贵族阶层。

封建领地的形成和自由民的沦为依附农是一个进程的两个方面。一些自由农民,由于天灾人祸的打击,被迫出卖自己的地产,沦为依附农。多数少地或无地的自由农,从领主那里得到一小块土地而与领主成了从属关系。还有少量自由农为寻求保护,“自愿”把土地转让给教会贵族或世俗贵族。这些自由农随着生产资料的丧失也逐渐丧失了经济和人身的自主性,被纳入领主土地所有制的范围内,成为领主榨取地租和徭役的农奴和依附农。

8 世纪下半叶起,采邑制在法兰克王国迅速发展,大大加速了封建化的进程。采邑原意是恩赏。墨洛温王朝时,宫相查理·马特出于战争需要,不断扩充自己属下的封臣,向他们提供一块土地作为采邑,以保证他们的生活和提供服役时的马匹和装备。卡罗林王朝为扩大军事战斗力,不但国王封赐贵族大量土地,许多贵族也分赐采邑给自己的封臣。由于层层推行采邑制, 形成了一种采邑的链条。同时也逐渐形成了采邑制的一些惯例,受领采邑者必须服军役,如封臣不履行军役义务,采邑则被收回。受封采邑享用期以封君或封臣在世为限,任何一方死亡,采邑都要收回。采邑的封赏加强了农民对领主的依附关系,促成了封建等级制的形成。到 9 世纪初,采邑制又获发展。土地作为官员的俸禄,任职的豪绅显贵、公侯伯爵,成了该行政区最有权势的大土地所有者。正是这些爵爷后来发展成为大大小小的诸侯和邦君。采邑制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和封建阶级的强大。9—10 世纪,法兰克人的封建关系最终确立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