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概述

政治结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联邦德国。因其地处德国西部,人们又称之为西德。联邦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铁路、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其余由联邦和州共管或由各州自治。这种联邦和州的分权原则体现了饱尝纳粹法西斯集权苦头的德国人民不希望有一个权力过分集中的中央政府的心理,也符合占领当局不希望看到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德国的意图。

根据基本法,联邦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选举办法采用直接选举与比例代表制选举相结合的程序,即议员一半通过直接选举,一半按名单选举产生。每 4 年改选一次。为了防止联邦议院中小党派众多,从而难以形成必要的多数,有关法律规定一个政党至少必须获得 5%的选票,或者在 3 个选区获得多数票,才能进入联邦议院。

联邦参议院是各州在联邦一级的联合机构,其成员由各州经间接选举产生,各自代表本州政府。各州在联邦参议院中的席位不等,居民人数超过 600

万的州占 5 席,不到 200 万的州占 3 席,其余各州占 4 席。各州代表无权独立活动,必须根据州政府的指示在联邦参议院内同本州其它代表投一致票。联邦参议院拥有参与立法权,即联邦政府的所有法律提案在送交联邦议院审议之前必须先提交联邦参议院,但联邦参议院一般只有推迟性的否决权。凡被联邦参议院否决的提案,交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派 11 名成员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处理。如果调解不成,联邦议院可以不顾联邦参议院的反对重新表决通过。

联邦德国元首是总统,总统的权力比之魏玛时代有很大削弱,只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性代表。总统由联邦议院全体议员和人数相等的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选出,任期 5 年,可以连任一届。基本法废除了魏玛共和国时期总统所拥有的“紧急权力”。如果联邦议院拒绝联邦总理的信任案, 联邦总统又不使用解散议院的权利,在此情况下政府一项标明“紧急”的法案得不到议院同意时,便出现了“立法紧急状态”,这种状态的有效限期为6 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联邦参议院的同意便可通过法律。1968 年, 议会批准一项法律,规定在战争时期或发生全国性大灾难的时期建立“应急政府’,其中 2/3 成员来自联邦议院,1/3 成员来自联邦参议院,其权力包括:指派军队执行治安任务,接管通常由文职官员行使的职责,管理运输业务,征募年满 18 岁的男子参加“防务部队”等等。

联邦总理由联邦总统根据议会中党派力量对比的实际情况提名,经联邦议院选出。联邦政府的活动实行总理原则,部门原则和内阁原则,即:总理不仅是政府成员的头号人物,而且发挥着实际领导作用,他拥有决定政府指导原则的权力,并有权向联邦总统建议联邦部长的任免事项;在政府总的指导方针的范围之内,各部部长必须独立掌管本部门,总理不能干涉各部事务, 不能绕过部长直接向各部门的官员下达指示;如果部长间发生意见分歧,总理不能独自解决纠纷,必须同整个内阁一起解决。根据魏玛共和国的教训, 基本法规定了“建设性的不信任投票”原则,即“联邦议院必须根据多数议员的意见选出一名继任人,并在请联邦总统罢免联邦总理时,才可对联邦总理表示不信任。联邦总统必须根据联邦议院的决议任命新当选者。”原政府在新政府产生前必须坚持工作。

基本法制定者以吸取魏玛共和国失败教训为由,在基本法中对政党作了一定的限制,规定政党在组织纲领和活动等方面都应受基本法的监督。

联邦德国的国旗延用原魏玛共和国国旗。首都波恩。国歌选用《德意志高于一切》的曲调和第三段歌词。

1949 年 8 月 14 日,联邦德国进行了第一次普选,基民盟—基社盟获 31% 的选票,社会民主党获 29.2%,自由民主党获 11.9%。基本上形成了基民盟— 基社盟和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加上一个较小政党(自由民主党)的格局。第一届联邦政府由基民盟—基社盟和自由民主党等联合执政,基民盟的康拉德·阿登纳担任总理,自由民主党的弗兰茨·布吕歇尔担任副总理。第一任联邦总统由自由民主党创建人之一特奥多尔·豪斯担任。

1953 年秋和 1957 年秋,联邦德国分别举行联邦议院大选,基民盟在选

举中都取得胜利,阿登纳政府继续执政。在 1961 年秋的议会大选中,基民盟

丧失了多数地位,获 241 席;自由民主党取得很大进展,得 66 席;社会民主

党得 190 席。基民盟同自民党组成联合政府继续执政,仍由阿登纳任总理。作为联邦德国的主要执政党的基民盟基本上奉行亲美的政策,鼓吹“收

复德国东部领土”、“重新统一”德国,强调加强北约组织及联邦德国的军备,重视德法联盟,主张欧洲联合,拒绝承认民主德国以及东德与波兰之间的奥得—尼斯河边界。1955 年宣布“哈尔斯坦主义”,即除苏联外,同任何与民主德国建交的国家断交。阿登纳以反共著称,1956 年以德共旨在推翻宪法为由,宣布其为非法组织(1969 年德共才被允许活动)。他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态度也比较强硬。

在国内社会经济政策方面,该党奉行经济部长路德维希·艾哈德提出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是基础,要坚持自由竞争,但也不能对市场经济完全放任自流,国家的任务是保护市场经济,使市场经济发展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并为其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国家也要干预收入分配和劳资关系,以确保“经济人道主义”的实现。德国曾经历过纳粹专制的浩劫,作为对法西斯极权统治的否定,“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强调维护经济的私有制和自由竞争原则,让经济按市场规律运转,因而联邦德国没有实行大规模的国有化改革。

1951 年,阿登纳政府实行的比较引人注目的改革是颁布《共同决定法》。该法缘起是英国占领当局为了防止鲁尔工业巨头逃避控制和监督,让工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并享有平等地位。后来工会要求将该做法推广到全国。在工会压力下,阿登纳颁布了矿业的《共同决定法》,规定:凡拥有 1000 名职工以上的矿山和冶金部门实行对等的共同决定制度,即监事会由资方和职工各选派 5 名代表组成,董事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内设劳工经理,由工会代表担任。但同时,政府在一项关于修改刑法法典的法令中又严禁企业生产委员会从事任何政治活动。1952 年,阿登纳政府还通过《平均负担法》,通过征税办法,援助在大战中损失严重的普通居民。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政府通过补助失业工人,给予工人及其家属以免费医疗,以及多子女补助和养老金等,使人们得到最低的生活保障。

1963 年 10 月,由于基民盟和自民党内实力人士的反对,阿登纳被迫辞去总理职务,由路德维希·艾哈德接任。1965 年 9 月举行全国大选,社民党取得重大进展,议席从 190 席增至 202 席,基民盟—基社盟从 242 席增至 245

席,自民党席位从 67 席减至 49 席,基民盟和自民党组成新的联合政府执政,

艾哈德留任总理。

1966 年,联邦德国爆发结构性的大规模经济危机,基民盟内部的矛盾也

随之尖锐。是年 7 月,在作为基民盟重要据点的北莱因—威斯特伐利亚州举行的地方选举中,基民盟遭到重大失败,党内一部分实权人物趁机要求艾哈德辞去总理职务。10 月,自民党人反对艾哈德关于大幅度增加税收的决定, 宣布退出联合政府。11 月,基民盟和基社盟遴选符腾堡—巴登州首席部长库尔特·基辛格为领袖,艾哈德被迫辞去党的领袖和联邦总理职务。12 月 1 日, 基辛格就任联邦总理,组建包括基民盟—基社盟,社民党和自民党成员的大联合政府,社民党领袖维利·勃兰特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1969 年 9 月的议会大选,社会民主党获得大胜,所得议席从 202 席增至

224 席,基民盟—基社盟从 245 席降至 242 席,自民党从 49 席降至 30 席。基民盟第一次成为在野党,社民党和自民党组成联合政府,勃兰特担任总理, 自民党领袖瓦尔特·谢尔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社会民主党在 1959 年巴特戈德斯贝格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的“原则性纲领”,宣布彻底“同马克思主义决裂。”新纲领声称该党信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只能在民主中实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民主”。纲领在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完全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宣布该党是“社会不同阶层的、持有不同观点的男子和妇女的思想共同体。”在经济方面,纲领宣布放弃国有化政策,维护私有制,保证“自由竞争和企业主的行动自由”, 但同时也要实行社会经济改革,确保人人享受社会福利和正确分配财富和利润,以保证“阶级和平”,调和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在对外政策方面,纲领宣布社民党愿意执行同政府一致的路线,支持联邦德国参加北约组织,但同时也主张发展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巩固国际缓和局面。该纲领表明社民党在改良主义的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该党的群众基础。

50—60 年代自由民主党以中等企业主、中级官员和职员为群众基础,党员中政见差异较大,既有要求实现国内政治生活自由化和缓和“冷战”局势的部分资产阶级,又有最保守的民族主义路线的拥护者。从 1968 年弗赖堡代表大会起,党内以谢尔为首的改良主义者逐渐压倒了以埃里希·蒙德为首的保守势力。1969 年自民党纽伦堡代表大会要求在国内政治生活中加入更多的直接民主,实现劳资对等共管企业、扩大工会影响、提高遗产税和实施计划经济,对外放弃“哈尔斯坦主义”,缓和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

勃兰特政府在内政方面通过了内容广泛的“内政改革计划”,继基辛格政府大幅度提高工资和民众消费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之后,决定在实现企业共同管理、改革税制、实行财产合理再分配、实行退休、家庭、健康保险、改革教育机构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1971 年 11 月,政府颁布了《企业内部条例法》,要求扩大劳动者的权利,使他们能更广泛地参加工作,从而改善劳动者的生活。但是,由于联合政府在议会中仅占微弱多数,自民党对社民党的施政方针也不尽赞同,内政改革计划基本上没有实行。相比之下,勃兰特政府在外交上的成就较明显。在“西方政策”方面,政府一如既往,尽力发展与美国的友好关系,并推动西欧联合。在处理东欧关系方面,政府正式推行“新东方政策”,把改善同苏联的关系,同东欧各国关系正常化,暂时解决德国两部分的关系作为东方政策的三重目标。1970 年 8 月,勃兰特访问苏联,两国签订了“友好合作条约”,联邦德国政府承认战后所有欧洲边

界的不可侵犯性,其中包括作为德波边界的奥得—尼斯河边界线,苏联方面保证不反对德国通过和平手段完成重新统一。同年 12 月,勃兰特访问波兰, 签订两国友好合作条约,双方保证尊重彼此领土完整并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一切分歧,德方再次承认奥得—尼斯河边界线。访问波兰期间,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区纪念碑前亲自下跪,表示民族忏悔,该举动对改善联邦德国与东欧各国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后,联邦德国先后同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亚、波兰等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从 1970 年 3 月起,勃兰特多次与民主德国政府举行会晤,1972 年 12 月,两个德国签订“基础条约”,双方同意“将只用和平手段解决它们的争端,并且将放弃用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同意“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相互之间的正常睦邻关系。”

由于勃兰特政府在内政改革上成效较小,国内出现了通货膨胀、失业率上升和大学生动乱等问题。在外交事务上,国内一部分人对“新东方政策” 也表示怀疑,认为该政策给予东方国家的让步太多,却得不到任何实际的回报。他们反对勃兰特向华沙犹太人区纪念碑下跪的做法,认为这种外交方式过于“感情用事”。1974 年春,勃兰特的随从记者纪尧姆被发现是民主德国的间谍,勃兰特被迫辞去总理职务。由于社民党在 1972 年秋的大选中获得大胜,所得票数在战后第一次超过了基民盟—基社盟,故仍由社民党人赫尔穆特·施密特担任总理。

在施密特政府执政期间,联邦德国比之西欧其它主要国家都要顺利地度过了 1974—1975 年经济危机。在 1976 年和 1980 年两次大选中,社民党和自民党连续获胜。但由于自民党和社民党政见不合,突然转向和基民盟—基社盟联合,1982 年 10 月向议会提出对社民党内阁的不信任案。1983 年 3 月, 举行联邦大选,基民盟—基社盟在大选中得票 48.8%,社民党得票 38.2%,自民党得票 7%。基民盟成员赫尔穆特·科尔同自民党人组成联合政府执政。科尔政府重新推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调整经济政策,紧缩财政开支,控制通货膨胀,外交上立足西方联盟,但又坚决维护自身的经济和安全利益, 同时积极谋求对苏缓和。在科尔政府执政时期,联邦德国的经济走出谷底, 连续 4 年保持稳定增长(1983—1986 年分别增长 1.3%、2.6%、2.4%和 2.5%),通货膨胀率从 1982 年的 5.5%下降到 1986 年的-0.5%,预算赤字由 1982 年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4.3%减少到 1986 年的不足 2%,使马克成为西方最坚挺的货币之一。

1986 年底,联邦德国再次举行大选。结果基民盟—基社盟得票 44.3%, 社民党得票 37%,自民党得票 9.1%。以科尔为首的执政联盟以 53.4%的绝对多数击败最大的反对党社民党而继续执政,科尔连任联邦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