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国会选举
巴本政府上台后,即履行曾同纳粹党达成的口头协议,于 6 月 4 日下令
解散国会,定于 7 月 31 日举行新的国会选举,并于 6 月 14 日取消对冲锋队及其下属组织党卫队的禁令。纳粹党自信能在选举中获得大胜,故以此作为容忍巴本内阁的先决条件。
纳粹党展开了更大规模的竞选活动,希特勒乘坐飞机,15 天内到 50 个城市发表演说。解禁不久的冲锋队以 10 倍的疯狂对政敌制造流血事件,企图控制所有宣传和演说的场所。
投票结果,纳粹党获 37.4%的选票,一跃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共产党获14.6%;社民党获 21.6%,第一次降为国会第二大党。其它政党,中央党获
12.5%;巴伐利亚人民党获 3.2%;民主党获 1%;人民党获 1.2%;民族人
民党获 5.9%。
纳粹党在大选中获胜后,希特勒即要求担任总理,并要求给纳粹党人保留内政、农业、教育、司法和航空五个部的部长职位。兴登堡很害怕在总统任期内爆发全国内战,他认为纳粹党嚣张闹事,举止粗鲁,希特勒缺乏执政能力,因而拒绝任命纳粹党党魁担任总理。他要求希特勒同巴本一起组织联合政府,在巴本手下当副总理。希特勒拒绝接受。
纳粹党旋即同仇视巴本的中央党联合,8 月 30 日,两党议员一起选举纳粹党头目戈林任国会主席。巴本得不到国会支持,就企图解散国会,推迟举行新的大选,抛弃议会民主制。9 月 12 日,共产党国会党团领袖托格勒向国会提出一份不信任巴本政府,要求取消一切“紧急法令”的提案,纳粹党立即附议,最后,提议以 512 票赞成、42 票反对、5 票弃权得以通过。但巴本抢在议案生效前解散了国会。在大多数内阁部长的坚持下,巴本政府被迫同意在 11 月 6 日举行第二次国会选举。
在第二次国会选举前,从巴本政府的政策措施中得利的资本家拟出一份由 339 名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企业主签名的号召书,呼吁选民把选票投给支持巴本政府的政党。11 月选举的结果,纳粹党获票 33.1%,仍为国会第一大党, 但得票数有所下降;社民党获票进一步下降,仅 20.4%,为国会第二大党; 共产党的得票数进一步上升,为 16.9%。其它资产阶级政党的得票数大致同上次选举持平。民族人民党获票 8.8%,略有上升。纳粹党的选票之所以下降,一是因为希特勒同垄断资本家勾搭的消息不断被披露,一些群众逐渐看出该党的宣传包含欺骗的成份;二是在 11 月初共产党领导的柏林交通工人罢工中,一部分纳粹党员因不满现状也积极参加,戈培尔害怕丧失工人群众的支持,对罢工持支持态度,该事件使一些资本家不愿资助纳粹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粹党的竞选能力;三是纳粹党徒的暴行日益引起民众的不安。
“纳粹工业集团”为纳粹党上台竭尽了全力,从 1932 年 6 月起,凯普勒纠集一部分资本家,在每月的第一个周三定期聚会,以商讨就业和财政问题为名,策划扶助纳粹党上台。纳粹党在 11 月选举中失利后,该集团加快了扶植希特勒的步伐。11 月中旬,大企主代表沙赫特、黑克尔、凯普勒同党卫队头目希姆莱一起拟定了一封致兴登堡总统的请愿书,要求任命希特勒为总理,认为只要“委托全国最大集团的领袖负责领导一个由具备实际能力和个人才干的人士组成的总统制内阁,就可消除一切群众运动所必然带有的弱点和缺陷,并且把至今仍在袖手旁观的千百万人吸引进来,变成积极的力量。” 请愿书由凯普勒转发给约 50 名资本家征集签名,最后沙赫特、施罗德、蒂森
等 20 人在上面签了名,垄断资本家弗格勒出于“不想在政治上出头露面的原因”没有签名,但表示赞同其中的内容。11 月 19 日,请愿书正式呈交兴登堡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