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 城市的兴起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德意志尽管政治上四分五裂,但经济领域中的发展走向与西欧是相同

的。15 世纪后半期 16 世纪初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

德意志地处中欧,处地中海贸易区和波罗的海贸易区的中间。新航路开辟前,这里是国际贸易的必经之地。有利的地理条件,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14 世纪,德意志约有大小城市 4000 座,居民占全国人口的 20%。为了保护贸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城市间缔结同盟,如莱茵城市同盟、士瓦本城市同盟以及著名的汉撒同盟1。同盟内保持商业联系,拥有军队、舰队以保护商路畅通。汉撒同盟鼎盛时,加盟的城市达百个,在佛兰德尔的布鲁日、英国的

1 ①“汉撒”(Hanse),德文意为“共同参加者”。

伦敦、法国的贝叶和俄国的诺夫哥罗德都设有商馆。15 世纪末,在北部的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在南部和莱茵河沿岸,城市星罗棋布。汉堡、吕贝克、纽伦堡、科隆等城,人口都在 2 万人以上。

工业尤其是手工业也有长足的进展。分工精细和专门化程度高,仅金属制作业就分为铁蹄、钉、刀剑、甲胄、锁、壶等业。建筑、家俱、枪炮、造船、造纸、纺织等新行业纷纷涌现。特别是 15 世纪末起,西欧社会出现金属热,极大地刺激了德意志采矿业的发展,有的矿区矿井达几百个,矿工上万人。北部的铜矿和银矿已大规模的开采,并产生了地区性的专业特色,如奥格斯堡和科隆是纺织业中心,纽伦堡是冶金和制作业中心,南德和莱茵沿岸的纺织、冶金和采矿等业饮誉欧洲。当时欧洲的银、铜、金相当一部分是由德意志矿工提供的。

农业的进步尤为明显,北海的围海造田,易北河东岸的垦殖,使耕地面积大增。粮食和牧草轮作制、多田轮作制等新的耕作方法广为采用。农产品的商品化和专门化成了此时农业发展的一大特点。中德、北德的啤酒,易北河、威悉河和莱茵河沿岸的葡萄、图林根的染料,奥格斯堡和科隆的亚麻, 不仅是德意志,而且成了欧洲重要的工业原料。

工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使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变化。一些较发达的行业和地区摒弃封建的生产关系,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这首先表现在纺织业和矿业中各种类型的手工工场的出现。在纺织业中, 一方面由于行会内部小生产者的分化产生了资本家与雇佣工人;另一方面由于商人资本加入,一些商人或者买主变成了控制生产与销售的工场主,广大分布于城郊乡间的小手工业者转变为计件领报酬的雇佣劳动者。这种集中的和分散的手工工场在纺织业中心科隆尤为发达,当时科隆月产布几十万匹, 远销波罗的海和地中海沿岸。1526 年,南德巨贾富格尔和另外三个股东集资

8.4 万金币开采蒂罗尔的施瓦茨矿区。矿区的生产者已不是合伙生产的成员,而是领取工资的雇工。16 世纪,德意志雇佣矿工数以十万计。

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关系集中表现在“分成”租佣制的出现。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领主越发感到自己经营庄园榨取实物地租和徭役地租不如把土地出租,获得租金有利。于是便出现了一批承租人,他们与领主订立契约, 写明期限,双方按比例分配收成。这种分成制在农牧业中均有应用。承租人自己参加劳动,同时又雇工,工人多来自流浪汉和逃亡的农奴。在租佃的土地上,所有权虽仍属领主,但承租人拥有支配土地的权力,可以买卖、转让乃至继承;工人因多是外来的“客籍”,不受制于庄园旧规而成了自由劳动者。领主和承租人所得已不是纯粹的封建地租,而是带有剩余价值的性质了, 所以马克思说:“分成制可以看成是由地租的原始形式到资本主义地租的过渡形式”。

诚然,不应把 15—16 世纪德意志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程度与英法等国相提并论,新的资本主义关系仍很微弱,仅存在于西部和西南部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和行业,封建大领地制还是整个结构的基础。然而,它表明着德意志社会发展的总趋向,冲击封建生产方式的潜在因素已萌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