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强对中国经济的疯狂掠夺

西方列强掠夺中国经济的手段是多方面的。

首先,通过一系列战争和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开放通商口岸,大量倾销商品。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 同意英国商人的进出口关税由双方“议定”;废除行商制度,英国商人在通商口岸可与任何人自由贸易,并有在通商口岸租赁房屋和基地的权利。随后, 美、法两国通过《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获得了同等权利。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又被迫增开天津、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南、淡水、汕头、镇江、南京、九江、汉口为通商口岸, 外国货物一般只抽 5%的进口税,入内地只抽 2.5%的子口税。俄国还获得在库伦、张家口、喀什噶尔等地免税贸易的权利。

1876 年,通过中英《烟台条约》,清政府又被迫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并减低外货税率。以后,英国又通过《藏印条约》和续约, 逼迫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在亚东享有进口货物 5 年不纳税的特权。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又被迫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

口岸,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设立工厂,产品销往内地时只按进口货纳税, 并允许在内地设栈寄存。

大量通商口岸的开放和协定关税原则的确立,为外国货物的倾销创造了条件。从 1871—1873 年,中国年平均出口 11 亿元,进口 10.6 亿元,出超

4000 万元;到 1881—1883 年,中国年平均出口 10.8 亿元,进口 12.6 亿元,

入超 1.8 亿元;到 1891—1893 年,中国年平均出口虽增至 16.7 亿元,但进

口骤增至 21.9 亿元,入超达 5.2 亿元①。又如煤油,美国于 1878 年向中国输

入 1570 万公升,到 1891—1893 年,已增加到年平均输入 17600 多万公升, 从此中国开始了使用所谓“洋油”时代。其他如“洋漆”、“洋钉”、“洋火”等输入,也逐年递增。这些洋货大量输入,使得中国的白银源源外流, 加剧了中国财政的枯竭和群众生活的困难。

其次,勒索大量赔款。

巨额的赔款,都是通过不平等条约确定的。例如《南京条约》规定,中国向英国赔偿鸦片费、军费 2100 万元;《北京条约》规定,中国向英、法分

别赔偿白银 800 万两;《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向日本赔偿白银 2 亿两。后

来归还辽东半岛时,又勒索白银 3000 万两。

除以上主要赔款外,各强国还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地进行勒索。例如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在广州勒索赎城费 600 万元,在宁波勒索犒军费 120

万元,在江宁勒索犒军费 300 万元,另外还勒索赔偿英人损伤费 66 万多元。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分别勒索抚恤费白银 50 万两和 20 万两。1874 年

日本派兵侵扰台湾,还向中国勒索赔款白银 50 万两。

随着传教士的增多、教堂的建立和各地反洋教斗争,列强还从所谓“教案”中勒索了大量赔款。如 1870 年“天津教案”发生后,英国勒索赔偿费白

银 48.7 万多两;1886 年“重庆教案”,英、法、美三国勒索赔偿费白银 23.5

万多两;1891 年“宜昌教案”,英、法、美三国勒索白银 17.5 万多两;1897

年山东“巨野教案”,德国勒索赔偿费白银 22.5 万多两。

在 1842 年以后 60 年间,仅中国对各强国的主要赔款,就约折合 195300

万银元,相当于 1901 年清政府国库收入的 16 倍、全国工矿总资额的 82 倍。这样巨额的赔款,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沉重负担,而给列强增加了巨大财富。甲午战争后日本强迫清政府赔偿的 23000 多万两白银,就相当于当时中国国

库收入的 3 倍。如按当时日本 1 亿人口计算,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到白银 2.3 两。日本正是利用这一笔巨额赔款,加速了军事和工业的发展。后来它在中国设立的许多工厂,也是利用这笔赔款创办或发展起来的。

其三,控制中国的海关。

在鸦片战争后,除粮赋和盐税两大项外,海关税收越来越成为清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这项收入很快为西方列强所把持。1853 年上海小刀会起义后,捣毁了清政府设在上海租界内的海关。由于列强的阻挠,这个海关恢复困难。苏松太道兼上海海关监督吴健彰,第二年与英、美、法领事签订协定,聘请外国人担任上海税务司。按照这个协定,由英法美各一人组成上海的关税管理委员会,开创了中国海关由外国人管理的殖民地制度。几年后,这一制度推广到全国,原任上海税务司的英国人李泰国被清政府任命为总税务司。1863 年,由英国人赫德继任,他担任这一职务 45 年之久,一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 1955 年版,第 64 页。

直到 1909 年。

西方列强控制了中国的海关,便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中国的财政。中国的对外赔款要从海关收入中扣交,外国的各种勒索和清政府向各国的借债, 一般要由关税收入支付。因此,外国人担任的总税务司,实际上起着监督中国海关收入,以保证对外赔款、借债及各种勒索如期偿付的作用。

赫德及其任命的各个海关税务司,由于把持了中国的海关,不但控制了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和清政府的一部分财政,还在很多事情上左右了清政府的外交、军事、政治及人事。正如改良主义者陈炽在《庸书》中不指名地批评所说:“海关厘税岁入三千万,仰其鼻息以为盈虚。引党类数百人,糜工资二百万。渐而阴持朝议,显绾邦交,偶或侵之,颠蹶立至。⋯⋯英君主授以男爵,功在彼国,其事可知。”①

其四,建立银行,高利借贷,控制中国的金融。

西方列强在中国设立银行,不平等条约上并没有规定,因此并没有条约根据,完全是它们凭借在中国的特权设立的。这些银行主要有英国汇丰银行, 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美国花旗银行,俄国华俄道胜银行,德国德华银行等。

这些银行设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向中国发放高利贷款,操纵中国金融。如从 19 世纪 70 年代中期到 90 年代上半期,汇丰银行先后对清政府贷款

2900 万库平两,占 1894 年以前清政府全部外债 4600 万库平两的一半以上,

其中百万两以上的大宗借款,即多达 14 起。甲午战争后,各国银行为了从经济上控制中国,争相向中国发放贷款。在《马关条约》订立后的四年间,清政府为交付赔款七次向外借债,其中数额最大的有:1895 年的俄法借款,1896年的英德借款和 1898 年的英德续借款,每次债款额都是白银 1 亿两。

外国银行从这些对华贷款中,获取了高额利润。如俄法借款到 1934 年还清时,银行所得利息超过所付本金 130.2%;英德借款到 1934 年还清时,银行所得利息超过所付本金 152.7%;英德续借款到 1934 年止,所得利息已超过所付本金 164.8%①。仅这三笔借款,就使对日 2.3 亿两的赔款,一下子变成了对俄、法、英、德的 7.5 亿两的外债。这样,西方列强就通过开设银行和借款,在金融上、财政上扼住了中国的咽喉。

其五,在中国开设工厂,掠夺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原料。

从 19 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外国资本就开始在中国设立工厂。开始主要是

船厂,后来逐渐扩展到各个领域。据历年《海关贸易报告册》统计,在 70

年代上半期,外资在华企业有 340 余家,洋商 3000 多人;到 90 年代上半期,

外资企业已增至五百数十家,外商增至九千数百人。在甲午战后的 5 年间,

各国在中国建立的企业达 933 个。这些工厂,掠夺了中国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原料。

列强在中国设立的这些企业,垄断了很多行业,如进出口贸易、航运和某些制造业等,压制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例如航运业,美国 1862 年在上海设立的旗昌轮船公司,很快垄断了长江上的航运。英国的太古公司、怡和公司后来居上,成了垄断中国沿海和内地航运业的主要力量。在这些公司的垄断下,中国的民族航运业始终没有得到发展。

其六,疯狂地进行抢劫和掠夺。

① 陈炽:《庸书外编·税司》卷上,第 14 页。

① 徐义生:《从甲午战争到辛亥革命时期清政府的外债》,《经济研究》1957 年第 4 期。

直接进行抢劫和掠夺,也是各国侵略者搜刮中国财富的一个重要方面。仅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国就在厦门掠夺官库 2 万元,还变卖其它财物;

在舟山变卖财物 3.5 万多元;在镇海变卖财物 6.5 万多元;在宁波掠夺官库

银元、铜元共值 28 万银元,变卖财物近 1.6 万元;在镇江掠夺官库 7 万元,

只此 5 处就抢走 63 万多银元。

1860 年英、法联军攻占天津、北京以后,更是大肆烧杀抢掠,仅在圆明

园抢走的财富就不计其数,其中一个法国团指挥官抢走的珍宝,值 80 万法郎

以上。法军统帅葛罗供认:他手下参与掠夺的士兵,每人“口袋里都有 2 万、

3 万、4 万,甚至 100 万法郎”。后来他们在天津拍卖的一部分贵重物品,高

达 3000 万法郎以上。英国陆军军官赫里斯抢到的珍宝,装满 7 大筐。英军头

目戈登供认:他们离开圆明园时,军中每个人都获得 45 磅以上的掠夺品。英军运载掠夺物品的车队,足有两法里(法国里程)长。对于拿不走或来不及拿走的贵重物品,他们竟全部毁坏。据在场的英军书记官斯文侯回忆说:“法人手持木棒,遇珍贵可携者则攫而争夺,遇珍贵不可携的如铜器、瓷器、楠木等物,则以棒击毁,必至粉碎而后快。”更加不能令人容忍的是,这些强盗在大肆抢劫和破坏之后,竟放火焚毁了这座人类艺术的宝库——“万园之园”。当时一个参加焚园的侵略分子记载说:大火点起之后,“所有庙宇、宫殿、古远建筑”及其中收藏的“历代富有皇家风味和精华的物品,都付之一炬了。以往数百年为人们所爱慕的崇物杰作,不复能触到人类眼帘了”。随着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他们给中国带来了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和科学技术。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科学技术促进了中国落后的封建经济的瓦解,刺激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在客观上起到了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作用。但是,它们对中国的疯狂压榨和掠夺,也使中国的财政经济更加困难,压制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阻碍了中国历史的前进,并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使大批群众破产失业,流离失所,生活更加穷困。

各国列强勒索的大量赔款等,清政府都把它们转嫁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头上。早在鸦片战争后,马克思就在《中国的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指出: “中国在 1840 年战争失败后被迫付给英国的赔款,大量的非生产性的鸦片消费,鸦片贸易所引起的金银外流,外国竞争对本国生产的破坏,国家行政机关的腐化,这一切就造成了两个后果:旧税捐更重更难负担,此外又加上了新税捐。”①

这种情况,随着列强经济侵略的加深,越来越严重和突出。例如山西省从 1896 年开征烟酒税,到 1900 年,全省人民每年负担的这两项捐税达 20

余万两。四川巴县新增加的苛捐杂税即所谓“新捐输”,每年 1.9 万两至 3.3

万两,加上“常捐输”岁银 1.5 万两至 1.7 万两,“较正供几近十倍”。山

东巨野县的赋税,到 1900 年间便增加两倍。因此,清政府实际上变成了外国列强的税吏;而中国人民则成了供养列强的纳税人。

外国货物向中国的大量倾销,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成批设立,还使无数的中国人失去了传统的谋生之道,许多行业纷纷破产。例如外国轮船公司对航运的垄断,就使许多船夫和与此有关的人失业。福建按察使郭嵩焘在光绪元年(1875 年)就说:外国“轮船入中国,而上海之沙船、宁波之钓船、广东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 页。

之红单船全失其利。侵寻而及内江,自汉口以下,各船废业者逾半。”②又如大量洋货的输入,使中国的传统手工纺织业等逐渐减少,甚至废弃。正如郑观应所说:“洋布、洋纱、洋花边、洋袜、洋巾入中国,而女红失业;煤油、洋烛、洋电灯入中国,而东南数省之桕树皆弃为不材;洋铁、洋针、洋钉入中国,而业冶者多无事投闲,此其大者,尚有小者,不胜枚举。所以然者, 外国用机制,故工致而价廉,且成功亦易;中国用人工,故工笨而价费,且成功亦难。华工生计,皆为所夺矣。”③

在这种情况下,一遇灾荒,广大人民群众更是无法生活下去。在甲午战争后的几年间,许多省份发生严重的水旱灾,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如 1896 年湖北发生大水灾后,张之洞在电奏中说:灾民“饥寒交迫,⋯⋯多食草根、树皮、观音土,惨不忍睹,以至饿殍枕藉”①。1897—1898 年江苏北部发生大水灾后,“饥民数十万,灾区数十县,颠沛流离,死亡枕藉”,“沿途售儿女者纷纷”②。

从以上可以看出,西方列强对中国经济的掠夺,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多么深重的灾难。